4月30日,张家界市市场监管局接到消费者投诉举报,称当日在张家界市永定区某宾馆抖音平台以159元/间/晚订购了2间房,下单并支付后,到店被告知“五·一”期间不接待抖音预定,只能现场以400多元办理入住。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到该宾馆进行调查了解。经核查,发现该宾馆的抖音平台显示特惠大床房在2023年4月19日至6月15日期间售价为159元/间/晚,并告知在逢周五、周六加价30元/间/晚。另查明,该宾馆截止4月30日下午14:00还有在售房间,..
2023-05-04
通报:罚款3万!无期限禁封!近日,有网友发视频称在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市遇网约车临时加价,还被司机强行赶下车,引发关注。5月1日下午,景洪市交通运输局发布情况通报,依法对驾驶员赵某某处以3万元罚款,对聚合平台的花某某公司处以3万元罚款,对该车及驾驶员采取无期限禁封措施。通报全文如下。关于对“网约车司机加价未果拒载”事件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景洪市交通运输局对近日网传“网约车司机加价未果拒载”事件开展调查。经查,涉事驾驶员..
2023-05-04
信用中国(北京)近期发布的消息显示,北京昱置房地产有限公司未配备符合标准的安全设备被罚4.5万元。处罚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处罚机关是北京市东城区应急管理局。中国网财经
2023-04-28
2023年4月27日,合肥市瑶海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安徽优时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合瑶市监城行处字〔2023〕7号。安徽优时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发布虚假广告案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城行处字〔2023〕7号当事人:安徽优时光光电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2MA2TPW1B70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八条,构成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
2023-04-28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信用中国(河北)网站披露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被处罚。行政处罚详情显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涉嫌未依法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违反《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十一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六)项,第十二条第(一)项规定,依据《河北省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容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其作出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天眼查显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
2023-04-28
天眼查App显示,近日,洁欣(上海)形象设计有限公司因发布违背社会良好风尚的广告,被上海市黄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0万。处罚事由显示,当事人主要经营项目为脱毛服务,自行设计海报广告两张,其中广告一“全球脱毛专家”的内容是两位身着泳衣的女士和一只毛发旺盛的猩猩手拉手跳进湖泊里的背影图片;广告二“全年无忧脱毛体验”的内容为:门内是身着连衣裙和高跟鞋女性,门外站一只身着相同服饰的全身毛发的猩猩。当事人发布的上述海..
2023-04-28
2022年8月31日,娄底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农资经营部销售不符合保障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复合肥料违法行为作出没收不合格复合肥料4吨、没收违法所得1325元、罚款23187.5元的行政处罚。在2022年市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娄底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某农资经营部销售的“绿聚能”复合肥料经检验总养分不符合《复合肥料》标准及明示要求,被判定为不合格。2022年6月22日,娄底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该经营部进行了执法检查。2022..
2023-04-27
标准要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400元,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罚没合计51400元。2023年11月23日年益阳市南县市场监管局收到中检溯源江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1份,检测结论为:湖南某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9月24日生产酸菜王(酱腌菜,商标:马大爷,规格:1000克/袋)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经查,湖南某食品有限公司2022年..
2023-04-27
2022年3月30日,汉寿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汉寿县某食品商行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行为作出没收侵犯商标专用权的“武陵上酱”“武陵王”白酒各4瓶并处罚款30000元。2023年3月7日,汉寿县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汉寿县某食品商行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货架上摆放标示为湖南武陵酒有限公司生产的“武陵上酱”白酒4瓶和“武陵王”白酒4瓶,经湖南武陵酒有限公司工作人员现场辨认,并出具书面鉴别意见确认该商品为假冒商品。经核查,上述白酒..
2023-04-27
2023年3月3日,岳阳市岳阳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岳阳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7.9元并处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2022年11月29日岳阳市岳阳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送达的《关于移交问题线索的函》(岳市公楼函【2022】47号)。2022年12月5日岳阳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岳阳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核查。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9月9日在未查验年龄身份的情况下向毛某涛、张某蓉、刘..
2023-04-27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新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