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证监局网站13日消息,因未按规定披露3.56亿元对外担保事项等,拓维信息被责令改正,5名责任人出具警示函。
湖南证监局指出,2023年对拓维信息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公司存在如下问题:
未按规定披露3.56亿元对外担保事项。2017年至2018年期间及2020年,拓维信息全资子公司深圳市海云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海云天科技”)为游忠惠(时任拓维信息董事、海云天科技董事长)、刘彦(时任拓维信息董事、海云天科技总经理)等人提供借款的资产担保,本息合计3.56亿元。上述海云天科技对外担保涉及的担保资产为深圳大鹏地产项目,实际归属游忠惠、刘彦等人,权属登记在海云天科技名下(拓维信息收购海云天科技时已披露该资产不属于上市公司)。经核查,公司知悉上述担保情况,但未按规定临时报告及在有关定期报告中披露上述对外担保事项,仅于2022年8月29日披露上述部分担保涉及诉讼情况。
在2016-2021年未及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当期损益变动共计605.89万。截至2021年末,拓维信息参股子公司吉林省慧海科技信息有限公司(下称“吉林慧海”)累计损益变动为-4,107.24万元。根据拓维信息享有的持股比例(14.75%),影响公司各年当期损益变动共计-605.89万元,据此公司应在2016-2021年及时调整对吉林慧海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当期损益变动。
在2021年未及时计提坏账准备64.22万元。拓维信息对嘉兴宇*科技有限公司的应收账款减值迹象明显,在2021年应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但公司仍按账龄计提坏账准备,导致2021年未及时计提坏账准备64.22万元。
湖南证监局指出,拓维信息上述行为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一项、第二十四条第二项、第六十二条第三项的相关规定。
根据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湖南证监局决定对拓维信息采取责令改正行政监管措施,责令拓维信息补充披露海云天科技对外担保情况,同时对会计差错进行调整,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截图来源:湖南证监局网站
同日(7月13日),湖南证监局披露《关于对李新宇、邢霓虹、龙麒、刘彦、游忠惠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湖南证监局指出,根据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相关规定,决定对问题一、二、三负有主要责任的时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李新宇、财务总监邢霓虹(现兼任董事会秘书);对问题一负有主要责任的时任董事会秘书龙麒及负有直接责任的时任公司董事刘彦、游忠惠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Wind显示,拓维信息成立于1996年,业务涵盖软件云服务、智能计算、鸿蒙生态、移动游戏,服务超1500家政企客户。目前,李新宇、邢霓虹仍在拓维信息任职,龙麒、刘彦、游忠惠3人已从拓维信息离职。
财务方面,2022年拓维信息实现营业收入22.37亿元,同比增长0.2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亏损10.19亿元,同比盈转亏。今年一季度,拓维信息实现营业收入6.96亿元,同比增长42.72%;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181.64万元,同比增长3.38%。
二级市场上,7月13日拓维信息高开低走,收涨0.46%报21.99元。
来源:中新经纬APP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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