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促销有“套路” 立案查处!
“满100送100……”商家的促销广告暗藏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陷阱。近日,同安区市场监管部门立案查处一起商家不公示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交易的价格欺诈案件。
前不久,黎先生在同安区龙西一里看到,某餐馆在门口拉了横幅,上面的广告宣称“凡进店消费满100送100,满200送200,满300送300,没有套路”。当天,他在该餐馆消费600多元。“我以为只需实付300多元,买单时却发现要按原价支付。”黎先生认为,商家存在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执法人员调查发现,该餐馆实际上不是在结账时直接抵扣,而是将赠送的金额充值到会员卡中,再次消费时抵扣。而根据店内张贴的“本店提示”,顾客再次消费时,卡内金额也只能部分抵扣,即“消费满100元只能抵扣20元、满200元抵扣40元……”以黎先生的遭遇为例,首次消费的600多元分文未省,所谓“赠送”到其会员卡内的600多元,需再消费3000多元才能抵扣用完。
“经查实,该餐馆宣传的‘买送’活动未标示赠送条件和使用限制,对消费者造成误导,涉嫌欺诈。”执法人员责令该餐馆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对其立案查处。
来源:厦门日报 (记者 陈泥 通讯员 吕子峰 蒋小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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