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系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发表于《中国应用法学》瑕疵出资股东在限制其表决权决议中表决比例限制的认定——王某某、山东黑豹集团有限公司诉威海汤泊温泉度假有限公司等公司决议效力确认案裁判要旨公司以股东会决议形式减少瑕疵出资股东出资额及公司注册资本,该瑕疵出资股东在此决议中的表决权应根据其瑕疵出资数额予以相应比例限制。案件索引一审:山东省威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19)鲁10民初177号(2020年7月13日)二审:山东省高级人..
2023-07-20
01物业服务人对业主共有设施的维修义务(2022)渝05民终991号【裁判要旨】物业服务人未履行维修义务,导致业主财产受到损害,业主主张由物业公司承担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物业服务人赔偿后,可以向直接责任人追偿。【基本案情】马某系大渡口区某小区业主,某物业公司系该小区的物业服务企业。该物业公司与开发商某房地产公司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服务内容包括:1.物业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
2023-07-19
2023年7月16日,第二届“民营企业廉洁合规创新奖”最终评选会采取线上云评审的方式举行。通过入围单位陈述、专家提问、入围单位回答等环节,评审专家按照创新性、组织性、引领性、推广性、专业性和成长性六个方面的标准,对入围项目进行独立投票和打分。经评选,廉洁合规创新奖共30家企业获奖,最佳创新项目奖共20个项目获奖,创新先锋人物奖共12位人物获奖。“民营企业廉洁合规创新奖”组委会将于2023年8月3日举办颁奖盛典,并将携手获奖单位、实..
2023-07-18
【实务要点】第三人实际履行合同情形下合同当事人的认定问:在实践中有这种情形,即一方在合同书上签字,但实际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的为第三人,此种情形下如何认定合同当事人?答:合同关系是存在于特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原则上仅在合同当事人之间发生效力,并不及于第三人,此称为“合同的相对性”。《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
2023-07-17
作者系中国品牌与防伪执法打假协作联盟智库专家、湖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稽查局执法办案系统——全程监控,减少人为因素干扰机构改革后,市场监管行政执法事项激增,省市两级执法队伍缩编,执法重心下移。而基层执法现状堪忧。有的执法能力不足,传统办案方式效率低,有的执法数据报送及时性、准确性、可用性差,执法办案与日常监管未形成闭环。为此,省市场监管局推动建成全省域覆盖、全网络共享、全天候可用、全流程可控的省、市、县、所四级联..
2023-07-14
银行业历来以高收入著称,但一旦有重大违规行为,这些“金领”们依然难逃终身禁业的处罚。7月12日,依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官网信息统计发现,今年上半年至少有55人被监管层红牌罚下。该数额已超去年全年领同类罚单的人数。今年年初有媒体统计称,2022年中国银保监会共发布52张终身禁业罚单。两相对照,今年上半年的同类罚单数量已超去年全年,这也体现了今年以来金融行业“强监管”的趋势。55人被终身禁业,包括国有大行、农信社等机构&ems..
2023-07-14
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2017)最高法民申2406号裁定书裁判要旨:1.《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指的应是当事人明确约定在债务人客观上无力偿还借款时,保证人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情况下,保证人承担一般保证责任。故区分一般保证与连带保证的关键在于当事人是否明确约定了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2.保证合同约定“债务人不能按期还款,由保..
2023-07-13
秘而不宣的一笔“委托理财”,在让公司和一众时任高管时隔六年之后被监管警告、罚款之余,还让华控赛格为此付出超过2亿元巨额赔偿,并不得不起诉追讨。华控赛格7月11日公告称,因2017年与同方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同方投资”)签订委托理财协议、承诺函后,未在此后三年的半年报、年报中披露,公司和对此负有责任的数名时任高管被监管给予警告,并处100万元至5万元不等的罚款。上述委托理财协议、承诺函,还导致华控赛格卷入诉讼。2022年,华控..
2023-07-13
7月11日,*ST豆神对外公布关于“引入重整投资人”的消息,重整投资人将通过受让公司股权的方式投资。除*ST豆神外,近期还有多家上市公司发布关于破产重整的相关信息。“破产重整可以使企业摆脱历史债务包袱、重获新生。在破产重整过程中,债务人企业需要引入外部投资人以清偿部分债务,而债权人则需要放弃部分债权,最终实现债务人、债权人、投资人三方利益的平衡,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对《证券日报》记者说道。*ST豆神..
2023-07-13
近期,有不法分子冒充金融监管部门或者工作人员,打着“P2P清退回款”“消除不良征信”“受理投诉”等旗号实施诈骗。7月12日上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防范冒用金融监管名义实施诈骗的风险提示,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提高警惕,增强反诈意识和识别能力。在此次监管通报中,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列出了不法分子冒充金融监管部门实施诈骗的三大手法:手法一:伪造金融监管部门文件实施诈骗。不法分子冒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名义,通过..
2023-07-13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新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