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4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厅交警总队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一大队了解到,日前该大队查处一起涉嫌非法运输烟草案。经进一步核实,犯罪嫌疑人赵某涉嫌非法运输烟叶共计6.57吨,涉案金额31万余元,目前办案部门已对赵某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在进一步调查中。
今年10月19日,广西高速公路管理支队一大队接到桂林市烟草稽查支队协查通报,一辆涉嫌非法运输烟草的湘J牌厢式货车正往桂林方向行驶,请求协助拦截。当天晚上11时左右,该大队根据通报信息,利用集成指挥平台及监控卡口,实时跟踪嫌疑车辆动态,约30分钟后,执勤民警成功在G72泉南高速桂林服务区查获该车。民警检查发现,车上装满了烟叶,司机无法出示相关运输许可证件,涉嫌非法运输烟草。
面对民警询问,司机赵某称,他是在APP平台上接的单,从云南大理拉去广东惠州,以为是一些冻品(而车上并未开启冷藏功能),对方给9000多元的运费,到那边会有人接走。因赵某涉嫌非法运输烟草,民警将涉案人、车及货物一并移交给桂林市烟草稽查支队作进一步调查处理。
10月24日,高速交警部门与办案部门核实,该案涉案烟叶共计6.57吨,价值31万余元。目前,桂林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已立案侦查,嫌疑人赵某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高速交警提示
非法运输烟草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来源: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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