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黄某某涉嫌保险诈骗罪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玄武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告知了被告人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意见。玄武区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17年5月至2020年5月间,被告人黄某某多次伙同他人,在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天宁区等地,故意制造交通事故,骗取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分公司等多家保险公司理赔款共计人民币88585元。
来源:九派观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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