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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至11月,湖南开展专项整治!

发布时间 : 2023-04-17 浏览量 : 6426

近日,湖南省卫生计生综合监督局印发了《关于开展医疗美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今年4月至11该局将组织各级卫生健康监督机构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医疗美容集中整治行动。


医疗美容是指运用药物、手术、医疗器械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或者不可逆性的医学技术方法,对人的容貌和人体各部位形态进行修复与再塑的美容方式。一些常见的项目,比如注射“玻尿酸”“水光针”,激光脱毛、祛痣,额头除皱、“自体脂肪移植术”蛋白线面部提升、光子嫩肤等都属于医疗美容项目。普通生活美容机构擅自开展医疗美容,则属于非法行医。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明确规定,美容医疗机构必须经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登记注册或备案,获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备案凭证,在诊疗范围内明确医疗美容项目后方可开展执业活动。仅仅取得营业执照但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或备案的场所,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实施医疗美容项目的主诊医师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具有执业医师资格,经执业医师注册机关注册。

 

(二)具有从事相关临床学科工作经历。其中,负责实施美容外科项目的应具有6年以上从事美容外科或整形外科等相关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牙科项目的应具有5年以上从事美容牙科或口腔科专业临床工作经历;负责实施美容中医科和美容皮肤科项目的应分别具有3年以上从事中医专业和皮肤病专业临床工作经历。

 

(三)经过医疗美容专业培训或进修并合格,或已从事医疗美容临床工作1年以上。

 

(四)省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此次,湖南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医疗美容的重点整治内容

 

对非法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严厉打击;

 

 

对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美容科室中从业人员资质不符合规定的行为进行整治;

 

 

对美容医疗机构和医疗机构美容科室不按规定管理医疗文书的行为进行整治;

 

 

对美容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中医疗美容科室药品与器械管理中违法违规行为进行整治等。

 

 

非法医疗美容害人害己

 

消费者在选择医疗机构时

 

一定要擦亮眼睛

 

必须要在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

 

正规医院里进行

 

 

此外

 

消费者每次消费后

 

一定要保存收费单据或证据

 

一旦发现生活美容场所或经营单位

 

存在擅自开展医疗美容等违法行为

 

可及时向卫生监督部门投诉

 

来源:衡阳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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