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门心思跑项目、要资金,主动帮商人们打招呼、拿项目,大搞权钱交易。现在后悔也晚了。”在留置室内,曾任四川达州万源市发改局局长的江某平掩面而泣。
江某平的落马,源于达州市2021年底开展的一场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随着系统治理的深入,办案人员发现,包括江某平在内,万源市发改局前后三任局长均身陷招投标利益漩涡。
这三任局长先后落马只是此次系统治理行动的一个缩影。在这场系统治理中,该市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公职人员351名,涉案金额超过3000万元。“在震慑与感召下,光是主动投案的干部就有119人。”达州市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易刚说。
这场系统治理是如何撕开口子,又如何挖出根子的?还要从一桩受贿案说起。
一桩受贿案牵出“九大团伙”
虽民间早有传闻,在“程序合法”外衣掩护下,达州招投标市场盘踞着数个围串团伙。但如何找到铲除之道,并挖出背后涉腐公职人员,从而净化招投标市场,一直困扰着当地党委政府。
正当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一筹莫展之际,一条关键线索浮出水面。
“据苟某交代,蒋某为了取得相关绿化工程项目的招标代理权,给自己送了15万元人民币、0.5万美元以及300克金条。”达州市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干部蒋学巍向记者介绍,在查办达州房地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原书记、董事长苟某案中,发现了招标代理从业人员蒋某涉嫌行贿的问题线索。
外界传言,蒋某是号称“达州串标祖师爷”谢某登的大弟子,也是达州串标团伙中的头目级人物。为挖掘更多相关问题线索,撕开系统治理的口子,达州市纪委监委决定以涉嫌行贿罪对蒋某采取留置措施。
“我是行业内第一个被留置的,但绝对不可能是第一个背叛的。”据相关办案人员介绍,被留置的蒋某向调查组撂下这话后便闭口不言,拒不交代。
“突破蒋某前前后后用了一周时间。一方面给他讲了这次市委市政府治理的坚定决心,另一方面给他讲政策、给出路。”办案人员说,在大量证据面前,蒋某最终如实交代——自2016年起,他便追随谢某登涉足招标代理,前后21次参与实施串通投标犯罪活动,涉案项目金额21亿余元,非法获利1000多万元。
通过蒋某的描述,以谢某登、王某羿、李某峰、陈某国、邓某、于某、谢某鹏等8人为首的串通投标团伙的组织架构、运行模式和部分违法犯罪事实,以及势力范围逐渐显露。审查调查组成员说,“在线索排查时,还发现了第九大团伙头目夏某峰”。
从势力范围来看,谢某登、王某羿、蒋某、夏某峰团伙主要从事达州主城区内的工程项目代理,谢某鹏团伙主要盘踞在开江县,于某团伙把控大竹县,邓某团伙势力主要在宣汉县,陈某国团伙则在万源市,李某峰团伙主要围串渠县的工程项目。
“一旦出现争夺项目的情况,‘祖师爷’谢某登便出面协调,让大家‘和气生财’。”蒋学巍说。
与此同时,达州市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市长担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纪公法检等主要负责人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市招治办”)在市纪委监委。市招治办成立了由纪检干部、公安干警、审计人员等专业人员组成的线索排查组、审查调查组、综合协调组等3个工作小组。
感受到治理行动的决心后,上述团伙成员一边在当地散播谣言,企图利用舆论战来干扰工作推进,一边分散逃窜到省外,并约定相互不再联系。
对此,审查调查组成员介绍,结合已掌握问题线索,该组协调公安机关以涉案项目立案,对涉嫌串通投标团伙人员展开技术侦查。为误导侦查,团伙头目李某峰甚至购买了深圳到达州的机票,并将手机寄回家中,自己则逃至贵州。最终,达州公安联合贵州公安将其逮捕。
“我们同步实施抓捕,前后不到三个月时间,所有涉案人员悉数归案。”审查调查组成员说。
至此,盘踞达州多年的九大串通投标团伙头目、骨干纷纷落网。由地方公职人员、围标串标人员、评标专家、陪标企业、买标单位等组成的串标黑色利益链轮廓初显。
强大震慑下,119名干部主动投案
“九大团伙”的头目、骨干落网,在当地引发不小震动。
为消除“熟人社会”的人情干扰,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对涉案人员实施了异地交叉办案。该市纪委监委第七纪检监察室主任邱军表示,“通过梳理上述团伙所涉及的上千个项目,共发现300多名公职人员的违纪违法线索。”
这300多人,如何找到其涉案证据,是否还存在漏网之鱼?对此,线索排查组组长、该市纪委监委第八纪检监察室主任雷镭介绍,在查处团伙头目,挖掘背后的职务犯罪问题的同时,达州还在全市范围内针对疑点较多的招投标项目进行线索大起底。
“线索主要来源于三方面,一是举报投诉、相关单位移送和上级交办,二是从发改、住建、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收集、调取,三是公安机关大数据分析。”雷镭说。
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副主任余小平告诉记者:“一接到相关通知,我们迅速制定出《公共资源交易问题线索移送管理办法》,重点排查涉案企业违规参与招投标等异常情况,先后向行业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移送问题线索2000余件。”
“为高效进行线索排查,我们组把办公地点设在纪委机关外,线索专人、专柜保管,实行密封状态下一对一移交。”雷镭回忆密集排查线索的那几个月,大家的工作状态常常是“白加黑”“五加二”,不对外透露半个字。“在向相关部门调取资料时,为避免打草惊蛇,都只能以其他室的名义调取。”
通过秘密查阅有关档案资料,线索排查组共收集、研判问题线索1200多条,其中涉及公职人员违纪和职务违法40条。按照线索处置流程,该组在对线索进行分类移送后,相关部门随即对涉案公职人员启动审查调查程序。
“其中,我们甚至发现,通川区政协原副主席唐某锋的单笔受贿金额达700余万元。”蒋学巍表示。
随着唐某锋、苟某和市招投标站原站长宋某才等人的陆续查处,再加上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频繁召开的一场场警示教育大会,当地部分问题干部内心忐忑不已,不少人更是胆战心惊。
办案人员告诉记者,据江某平交代,当时他很害怕出事,还想尽办法主动退还了部分财物。退还的对象也很考究,是江某平自认为“不太稳当”的工程项目招标代理人荣某、陈某某等人。
“对犯错误的党员干部,查处只是手段,最终目的是让他们认识错误、悔过改错。”达州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委副主任、市招治办主任魏川表示,在系统治理中,纪检机关不断推动党员干部受警醒,促使该市城管局原局长王某某主动投案。
作为主动投案的首个处级干部,王某某主动认识错误,及时投案,在当地干部群体引发带动效应。在王某某主动投案前后,该市一共有119名党员干部选择主动投案,并上交违纪违法所得。
易刚介绍,通过本次招投标领域系统治理,该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涉嫌违纪违法公职人员351人、涉案金额3800万余元,其中立案审查调查157人,党纪政务处分136人(县处级16人),移送审查起诉10人(县处级5人)。
人防+技防,扎紧制度与监管篱笆
“治标更要治本。”魏川表示,为做深做实系统治理“后半篇文章”,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达州市坚持破立并举,始终注重在治理中查找监管短板、制度漏洞,督促有关部门深化改革、建章立制。
“以前的招标文件是我们审批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双备案后才能挂网;‘放管服’改革后,不再前置审查备案,招标人即可自行发布招标文件。这导致在招标文件中设置排他性条款成为可能。”达州市发改委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改革后的发改部门在工程招投标中主要履行指导与协调职能。
这也意味着,自然资源、住建、交通、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主要是按照职责分工,自行对本行业项目招投标活动进行监管。“同体监督太软、异体监督又太虚。一些部门甚至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于一体,导致‘九龙治水,谁也不管’。”相关领域研究专家表示,“这也是招投标领域问题反复的根本原因。”
欲从根本解决问题,理顺机制是关键。为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达州市增加纪法检等为市公共资源管理委员会(简称“市公管委”)成员单位,强化纪法震慑。
为聚合监管职能,防止监管缺位,达州市公管委下设办公室(简称“市公管办”)在市政管局。“市公管办下设工程建设、政府采购、土地矿权出让、国有产权交易等4个工作小组,统筹推进各领域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工作,杜绝职能交叉、推诿扯皮。”市公管办工作人员告诉记者。
除了优化管理体系,还要解决项目信息透明度低、交易流程风险突出等问题。对此,当地积极搭建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监管平台,通过信息化手段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一网运转、一网监管”。
“如果招投标文件中出现负面清单上的类似条款,系统就会自动预警。”走进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大数据监管中心,平台负责人告诉记者,平台设置有监管中心、预警中心、处置中心等功能,通过打通项目各环节数据壁垒,及时预警、发现和查证违法违规行为。
“大数据监管平台的建成有效地填补了‘技防’短板。”余小平说。此外,为堵塞监管漏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创新推进小额工程网上超市的基础上,不断优化评标流程,改进评标措施。“我们创新建立业主代表和评标专家隔离评标制度,将双方进行物理隔离,防止场内围串;把同一项目的评标专家分散在不同评标室评标,防止聚集会商。确需会商时只能通过在线文字交流,全程留痕。”
另据了解,除搭建上述大数据监管平台外,该市住建部门正牵头搭建达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用信息平台。“该平台将对招投标领域代理机构、投标企业、从业人员等市场主体的信用行为进行量化评价,通过强化守信激励、失信惩戒,进一步促进行业自律、良性竞争。”该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
“从达州的实践来看,当地建立专门的组织机构来推动招投标管理,是个比较大的创新。这也体现出当地对招投标工作的重视。”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表示,此外,相关主管部门还结合自身职责,建立相应的监管平台和信用信息平台,用技术方式来解决问题,也值得关注。
从全国范围内来看,招投标领域的治理需要从多方面入手,首先要健全完善招投标领域监督和管理制度,特别要发挥职能部门和专责部门的监督协同效应。“其次要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让大家在参与市场竞争中感受到公正性和廉洁性。”庄德水说。(通讯员:顾天池 邓寿勇)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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