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侵权达成调解后再犯,法院判决四倍惩罚性赔偿原告厦门燕之屋燕窝产业股份有限公司系“燕之屋”“碗燕”等商标权利人。2020年,被告某食品厂因生产销售“燕之窝冰糖碗燕”产品侵害原告商标权,被原告诉至上海某法院,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约定:被告某食品厂承诺今后不会再生产销售侵害原告商标权的商品;赔偿原告损失26500元。该案履行后的2023年,原告发现被告销售商在长沙售卖与上海案件同款的被诉侵权商品,显示生产日期为2023年1月1..
2024-04-12
父亲因债务缠身自杀身亡,遗产不足以偿还债务,债权人起诉追讨。资不抵债怎么办?未成年子女是否可以要求保留必要遗产份额?案情回顾2021年12月,李先生因工程项目资金周转困难,向钱先生借款200万元,约定一个月后归还。到期后,李先生仅归还15万元。2022年5月,李先生因债务缠身自杀身亡。钱先生诉至人民法院,要求李先生的妻儿父母在继承李先生的遗产范围内,共同归还债务。经查,李先生还背负其他债务,总额超1500万元。其名下仅有一套..
2024-04-11
选择主动投案时,梁文菊57岁,距她正式退休仅剩两年多。算错人生账,必然走错人生路,此时的梁文菊终于算清,贪欲是一笔无法用金钱衡量的后悔账。她的失算人生令人叹息,也让人警醒。梁文菊,女,1966年10月出生,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9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江苏省常州市戚墅堰电厂小学教师;戚墅堰区教育研究室教研员、少先队辅导员;戚墅堰区妇联副主席;戚墅堰区先行街道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先行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
2024-04-10
“国酒茅台,玉液之冠”近年来,茅台酒受到不少消费者喜爱面对如此商机有人却打起了“偷梁换柱”的歪主意近期,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虹口区人民法院)审结了多起假冒注册商标、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案件,对制假、销假全流程流水线式犯罪进行严厉打击,其中,就有一起涉制假、销假茅台酒的刑事案件案情回顾被告人大刘和小刘原本一起做买卖,合伙开了一家A烟酒超市。经营中,两人发现“暴富商机”,打起了勾兑、销售假茅台酒的主意。..
2024-04-09
婚介公司收了王女士7万元服务费,为她介绍相亲对象,然而,此人的实际职业、收入、房产等信息,都与婚介说的天差地别,王女士能否要求解约并退费?为早日“脱单”,王女士找到一家婚介公司,花费7万元购买了红娘服务。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婚介公司将在12个月内为王女士提供约见不少于12人。了解择偶要求后,婚介公司很快推荐了第一位男士,并告知王女士,该男士身高1米81,星座为双鱼座,重点大学本科毕业,在国企年收入达55万元,城区还..
2024-04-09
发生工伤后用人单位未及时申报,结果导致相应的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无法报销。员工能找单位索赔吗?近日,平江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基本案情:2021年3月,王某入职某公司工作,该公司为王某办理了工伤保险登记并缴纳工伤保险费。2021年5月,王某在工作过程中负伤。事故伤害发生后,某公司未进行工伤申报,王某于2022年1月自行向平江县人社局提起工伤认定申请。经认定,王某在工作时所受的伤为工伤,伤残等级为七级伤残。王某..
2024-04-08
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二)》,修改行贿犯罪的相关规定,为严厉惩治行贿犯罪提供了更加完备的法律支撑。随着追究行贿人刑事责任力度的加大,行贿犯罪也在隐形变异、翻新升级,越来越多的行贿人不再赤裸裸地直接给予财物,而是采取与民事行为、市场行为、商业行为等交织混同的手段,变相完成利益输送,随之变化的是行贿人行贿的主观方面,由此前对利益输送的必然性有明确认..
2024-04-03
日前,为推动“检察护企”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最高检在梳理总结以往办案经验的基础上,编写并发布了《民事检察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典型案例》。这10个案例既包括涉民营企业的裁判结果监督和执行活动监督案件,其中武汉甲贸易有限公司与武汉乙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执行活动监督案,全方位展示了新时代民事检察护航民营经济发展的履职实践,对指导各地检察机关高质效履职办案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武汉甲贸易有限公司与武汉乙建设集团有..
2024-04-01
2017年至2019年,廖炎秋借给胡某某1800万元,收回利息264万元,为何认定其违反廉洁纪律?辩护人提出,指控廖炎秋和司机唐某共同收受陈某某财物2528万余元与事实不符,唐某和陈某某系共同行贿,如何看待该辩护意见?基本案情:廖炎秋,男,197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任湖南省衡阳市委常委、耒阳市委书记,衡阳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衡阳市政协主席等职。违反廉洁纪律。2017年至2019年,衡阳市某公司实际控制人胡某某因资金短缺多次向..
2024-03-27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助推私募基金行业健康发展,联合发布了依法从严打击私募基金犯罪典型案例。案例对司法实践中法律适用争议较大的问题进行了回应,进一步明确司法标准,加强办案指导。下一步,“两高”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维护金融安全的决策部署,持续加大对私募基金犯罪惩治力度,用足用好现有法律和司法解释,依法处置私募基金犯罪。加..
2024-03-25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新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