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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能源因收入错报收警示函,5高管被监管谈话

发布时间 : 2024-01-29 浏览量 : 1489
证监会宁波监管局29日披露监管措施显示,宁波能源收警示函,包括公司董事长马奕飞在内的5人被监管谈话。



证监会宁波监管局截图

监管措施显示,经查,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宁波能源)子公司宁波能源实业有限公司(下称能源实业)对部分贸易业务未恰当选择收入确认方式,导致宁波能源2022年年度报告营业收入错报金额为94993.45万元,占2022年营业收入的比例为10.21%,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

监管措施称,宁波能源公司董事长马奕飞、总经理兼副董事长诸南虎、副总经理兼能源实业董事长张俊俊、财务总监夏雪玲、董事会秘书沈琦,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事项承担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规定,证监会宁波监管局决定对宁波能源采取责令改正并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对马奕飞、诸南虎、张俊俊、夏雪玲、沈琦分别采取出具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计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宁波能源网站介绍,公司是宁波开发投资集团的重要子企业。公司注册资本11.7亿元,于2004年在上交所挂牌上市。2019年,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获证监会审核通过。2020年由宁波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控股企业40家,参股企业21家,业务主要涉及热电联产、绿色能源、投资贸易等3大产业。


来源: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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