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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程科技及相关人员涉嫌虚增利润等违法事项,收1300万罚单

发布时间 : 2024-02-01 浏览量 : 865
1月31日晚,惠程科技公告,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多达16人拟被罚。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经查明,惠程科技及相关人员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2017年3月13日,惠程科技与成都哆可梦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哆可梦)寇汉、林嘉喜等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进行收购,上市公司收购后寇汉仍然担任哆可梦的董事长和总经理,并于2018年3月16日担任上市公司副总裁,分管上市公司游戏业务。自收购后,哆可梦的日常经营及人事管理一直由寇汉具体负责,林嘉喜不参与哆可梦或上市公司的经营管理,由寇汉直接向上市公司总裁徐海啸汇报工作。

2018年4月27日上市公司对外投资成立全资子公司上海季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季娱)也由寇汉负责管理。日常管理方面,惠程科技仅向哆可梦委派财务主管、风控主管和审计主管参与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根据惠程科技披露的年报,惠程科技2018年至2020年末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3185.28万元、39465.54万元、42827.04万元,其中哆可梦2018年至2020年末预付账款余额分别为12882.48万元、32987.77万元、39316.05万元。上市公司预付账款主要构成为哆可梦及其子公司上海旭梅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游湛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季娱预付用于游戏推广的广告费。

哆可梦及其子公司、上海季娱在与上海智趣广告有限公司、西藏亦复广告有限公司、上海晋拓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北京品众互动网络营销技术有限公司、江西巨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等广告代理商在2017年至2020年开展业务合作期间,证监会经对比双方提供的业务和财务数据,哆可梦及其子公司、上海季娱存在未将已消耗的充值金额计入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而是大量挂预付账款的情况。由于相关游戏推广账号已注销、经办人员离职无法取得联系等客观原因,已无法完全还原哆可梦及上海季娱各年度实际消耗情况。

考虑到哆可梦与各代理商之间资金已收讫,广告推广业务也已经完成,双方不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和履约义务,双方对资金往来情况不存在异议且资金往来数据客观有效,证监会以资金为基础,将预付账款调整结转至各期。为尽可能还原惠程科技相关销售费用实际情况,对不同代理商分别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调整。

调整后,惠程科技2019年涉嫌少记销售费用22214.29万元、少记营业成本800.00万元、虚增利润23014.29万元;2020年涉嫌少记销售费用7624.35万元,虚增利润7624.35万元。其中,2019年、2020年虚增利润金额分别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40.19%、7.88%,2019年和2020年分别虚增资产25274.43万元、32898.78万元,分别占当期披露总资产的6.53%、16.40%。

因年报审计机构对惠程科技2020年度报告中的预付游戏推广费等事项发表了保留意见,惠程科技于2022年9月1日发布《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前期会计差错更正情况专项说明》,对保留意见事项实施全面自查,根据自查情况对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差错更正,并公告了更正后的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

证监会认为,惠程科技上述少记2019年、2020年销售费用和营业成本、虚增利润和资产事项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有关规定。

根据当事人违法违规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证监会拟决定:

一、对深圳市惠程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的罚款;

二、对时任副总裁寇汉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

三、对时任实控人汪超涌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四、对时任副总裁、财务总监赵红艳,哆可梦财务总监朱波,副总裁、董秘付汝峰,独立董事叶陈刚,时任独立董事钟晓林,董事林嘉喜,独立董事刘科,监事会主席梅绍华,时任董事潘林武,总裁王蔚,副总裁何金子,董事黄伟,董事周志达,时任监事谭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资料显示,惠程科技主要业务包括高端智能制造、互联网游戏及投资等。

在披露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的同时,惠程科技还发布了2023年度业绩预告。

公告显示,惠程科技预计2023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70万元—1000万元 ,上年同期为亏损约1.15亿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亏损9000万元—11000万元。

惠程科技表示,业绩变动主要系非经常性损益的影响,影响金额约为1—1.2亿元,主要是收回成都哆可梦业绩对赌补偿款以及获得政府补助所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公司2023年度实现的净利润为负数。

来源: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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