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信用中国网站披露,中移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因违反了《安全生产法》规定,被长丰县应急管理局罚款人民币31万元。其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长﹞安监管罚字﹝2023﹞第﹝14-05﹞号。
处罚信息显示,未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中移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建设的长丰县老合水路下塘(新城大道-迎凤桥)段光缆入地迁改项目施工中发生一起物体打击事故造成1人死亡。作为建设单位存在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缺乏有效的统一协调、管理未及时发现电杆一侧吊线松脱等安全隐患;未严格审查施工单位落实安全制度对劳务单位高处作业人员未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未取得高处作业操作证问题失察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导致生产安全事故。
其行为违反了《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安徽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长丰县应急管理局给予中移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人民币31万元的行政罚款。
据公开资料显示,中移建设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成立于2021年,位于安徽省合肥市,是一家以施工总承包;专业分包;劳务分包;建设项目通信、信号、电力的勘察、设计及监理等为主的企业。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记者:高玉婷)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新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