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观财报|京城股份及两任董事长等被警示:业绩预告不准,更正不及时
因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等,京城股份及两任董事长等被监管警示。
上交所指出,经查明,2023年1月31日,京城股份披露2022年年度业绩预盈预告,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下称归母净利润)约为2430万元到244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实现扭亏为盈,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下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为30万元到40万元。
公告显示,京城股份2022年年度业绩预计实现扭亏为盈主要是由于公司完成收购青岛北洋天青数联智能有限公司(下称北洋天青)80%股权项目,北洋天青被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改善公司业绩,不存在影响本次业绩预告内容准确性的不确定因素。
2023年3月4日,京城股份披露业绩预告更正公告称,经财务部门再次测算,预计2022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1820万元到1950万元,预计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610万元到-480万元。业绩预告更正的原因系随着工作的推进,结合业务实际情况,公司对部分存货补提了存货跌价准备金额、调整了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金额。
2023年3月31日,公司披露2022年年报,实现归母净利润1830.24万元,实现扣非后归母净利润-485.99万元。
上交所表示,公司年度业绩是投资者关注的重大事项,可能对公司股价及投资者决策产生重大影响。公司理应根据会计准则要求,充分考虑可能影响当期业绩的情形,确保业绩预告的准确性。但公司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实际业绩与预告金额存在较大差异,归母净利润的差异幅度为24.68%,且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的盈亏性质发生变化,由盈利转为亏损,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同时,公司迟至2023年3月4日才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
综上,京城股份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准确,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上述行为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2.1.1条、第2.1.4条、第2.1.5条、第5.1.4条、第5.1.5条等有关规定。
京城股份时任董事长王军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总经理李俊杰作为公司经营管理主要人员,董事会秘书栾杰作为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时任总会计师冯永梅作为财务事项具体负责人,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熊建辉作为财务会计事项的主要督导人员,未能勤勉尽责,对公司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股票上市规则》第2.1.2条、第4.3.1条、第4.3.5条、第4.3.8条、第4.4.2条、第5.1.10条等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上交所还称,考虑到公司预告业绩与实际业绩的差异主要涉及扣非后归母净利润,归母净利润的预告业绩与实际业绩差异较小,可酌情予以考虑。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上交所做出如下监管措施决定:对京城股份及时任董事长王军、时任总经理李俊杰、时任董事会秘书栾杰、时任总会计师冯永梅、时任独立董事兼审计委员会召集人熊建辉予以监管警示。
值得一提的是,4月29日京城股份公告,王军由于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召集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与此同时,李俊杰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京城股份总经理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随后获推选为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京城股份法定代表人也相应变更为李俊杰。
京城股份官网介绍,公司前身为北人印刷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是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下属的唯一上市平台。公司1993年在香港联合交易所H股上市,1994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A股上市。
4月29日,京城股份披露2023年一季报,实现营业收入2.75亿元,同比下降1.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亏损1575.63万元。
二级市场上,5月10日京城股份小幅低开后震荡,收涨0.18%报11.44元。
来源:中新经纬APP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新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