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3月3日,岳阳市岳阳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岳阳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向未成年人销售酒的违法行为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17.9元并处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2022年11月29日岳阳市岳阳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岳阳市公安局岳阳楼分局送达的《关于移交问题线索的函》(岳市公楼函【2022】47号)。2022年12月5日岳阳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岳阳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核查。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9月9日在未查验年龄身份的情况下向毛某涛、张某蓉、刘某懿、张某、陈某、邹某南等6名未成年人出售销售调制酒“千杯少”一份(含伏特加70ml,酒精浓度40%vol)和“可乐扎”一份(含威士忌300ml,酒精浓度40%vol300ml)。上述6名未成年当天共消费了167.9元,除去成本50元,当事人获利117.9元。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岳阳楼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
未成年保护工作需要凝聚多方力量,筑牢保护防线。本案的办理是落实行刑衔接、行刑合作的成果,也是市场监管系统与公安机关保持长效联系机制的体现。市场监管部门充分发挥专业职能优势,为公安机关提供检验检测等专业领域技术支持,公安机关则充分发挥刑事打击职能,加强与市场监管部门的情况互通,广辟线索来源。部门间高效协作、紧密联动、整体作战,形成了强大的打击整治工作格局,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创建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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