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刘着之)信用中国(湖南)网站显示,近日,株洲华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因存在“火灾隐患类”违法情形,被湖南省株洲市消防救援支队罚款1.5万元。
处罚详情披露,株洲华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管理的华晨国际商业中心消控室存在:1、消防电话总机故障;2、消控室无法远程启动消火栓水泵。属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株洲华晨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官网介绍,株洲华晨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国家一级资质物业服务企业,成立于2004年,主要从事大型住宅区、多/高层商住大厦、写字楼、公寓等多种类型物业服务与管理,物业管理服务总面积近400万平方米。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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