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杭州娃哈哈集团对“娃哈哈”商标正在进行转让一事发布声明称,目前387件“娃哈哈”系列商标正在申请由娃哈哈集团转让至杭州娃哈哈食品有限公司,未对集团公司经营和资产稳定造成不良影响。
娃哈哈集团表示,商标最初登记在集团公司名下,食品公司成立时,集团公司以“娃哈哈”系列商标作为出资注入食品公司,食品公司获得“娃哈哈”系列商标所有权,集团公司取得食品公司39%的股权。双方按规定提交了商标转让申请,但因历史纠纷未完成转让登记备案。
娃哈哈集团称,为进一步提升集团公司合规化经营,集团公司应当依法向食品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完成“娃哈哈”系列商标转让的登记备案。对于历史问题,将秉持“实事求是、勇于担当”的态度,以诚信为本,努力为社会创造更多价值。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显示,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正在对“娃哈哈”商标进行转让,目前“申请收文”环节已结束,申请日期为2025年1月21日,而商标的受让主体未显示。
查询该网站可见,此次显示被转让的第10类娃哈哈商标,核定使用商品/服务项目为:医疗器械和仪器;牙科设备和仪器;理疗设备;医用卫生口罩;奶瓶等,该商标专用权期限自2023年8月7日至2033年8月6日。
来源:娃哈哈集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