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特斯(688472)2月11日晚发布公告,对天合光能(688599)披露的涉诉金额超10亿元的专利诉讼一案进行了回应,公司称不侵犯对方所诉的两项专利。
日前天合光能发布公告表示,公司为涉案专利一“太阳能电池模块”、涉案专利二“太阳能电池及其制造方法”的合法专利权人。公司经比对分析,认为被告一阿特斯(688472)、被告二常熟阿特斯阳光电力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常熟阿特斯”)共同实施的制造、许诺销售和销售的光伏组件等产品落入涉案专利一、涉案专利二的保护范围。
根据公告,上述案件法院已立案受理,目前尚未开庭审理。
对于上述指控,阿特斯昨日晚间发布公告回应。
阿特斯公告显示,针对专利一,天合光能曾于2024年5月以涉嫌侵犯专利权为由,对常熟阿特斯的部分光伏组件产品向上海洋山海关提出了扣货申请。经常熟阿特斯提出放行申请并说明不侵权理由后,货物顺利通关放行。
同时,常熟阿特斯于2024年8月向中国国家专利局正式提交了该专利的无效宣告请求,目前正在审理中。
针对专利二,阿特斯表示,天合光能于2024年10月就该专利二对应的美国同族专利,在美国特拉华州联邦法院起诉了公司在美国的全资子公司,并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起了337调查。目前,特拉华州联邦法院的案件已暂时中止,等待ITC的裁决。
而根据最新案件程序通知,ITC预计在2025年10月对本案进行审理,2026年1月做出初裁,2026年5月做出终裁。针对相关专利,同属于被告方的印度Adani公司和中国的江苏润阳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分子公司已向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提起了专利无效宣告申请,公司在密切关注。
此外,常熟阿特斯也于2024年11月向中国国家专利局正式提交了专利二的无效宣告请求,目前也正在审理中。
天合光能认为,阿特斯及常熟阿特斯未经公司许可实施涉案专利一、涉案专利二,严重侵害了公司的合法权益,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
天合光能分别请求法院判令阿特斯及常熟阿特斯共同赔偿因其对于公司两项发明专利的侵权行为给公司造成的损失人民币6.07亿元、4.51亿元(共计人民币10.58亿元),并承担案件涉及的维权合理支出及诉讼费用。
而阿特斯在公告中称,公司对天合光能的两项涉案专利做过较为充分的研究分析,认为有较强的证据可以证明这两项专利应属无效,且公司产品和工艺也并不侵犯该两项专利。天合光能基于该两项专利向公司及常熟阿特斯合计索赔超过10亿元,缺乏事实和法律上的依据。
阿特斯还表示,由于天合光能在2024年5月申请海关扣货之后一直未在法院起诉,常熟阿特斯于2024年11月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交了针对上述两项专利的确认不侵害专利权之诉,并已得到法院受理且确定了首次开庭时间。
另外,阿特斯已于2024年10月在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天合光能侵害阿特斯的两项专利权,在该两个案件中公司要求天合光能停止侵权,并向公司合计赔偿人民币1亿元。目前这两个案件仍在进行中。
来源:阿特斯阳光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