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副行长曹艳丽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曹艳丽长期在银行系统工作,曾任富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行长、工会主席(期间先后兼任丽江古城富滇村镇银行董事长、曲靖富源富滇村镇银行董事长、老中银行副董事长)等职。
经查,曹艳丽党性原则丧失,宗旨意识全无,伪造、转移证据,对抗组织审查,参加迷信活动;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出入私人会所,公车私用,违规接受旅游安排;隐瞒不报个人事项,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违规获取董事经费,徇私情而忘公义,搞权色、钱色交易;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擅权妄为,违规干预贷款发放,造成富滇银行巨额资金损失;将公权力当作攫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贷款审批发放等方面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财物。
值得注意的是,曹艳丽并非近年富滇银行首个落马干部。早在2018年9月,云南省富滇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孔彩梅就已被查,她也是一名女性干部。后来,纪检监察机关查明,孔彩梅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涉嫌贪污、受贿、高利转贷、骗取贷款等多项违法犯罪行为,违纪违法所得共计3180余万元。其中,她通过安排营业部下属以虚列开支套取营销费用,以及截留员工部分绩效工资的方式,形成由自己控制使用的小金库,金额累计达2017余万元,个人非法占有共计377万余元。
金融反腐是当前反腐工作的重点方向,仅在近一个月,就有中信银行宁波分行党委书记、行长吴学文,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天津市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张眉,交通银行云南省分行原党委委员、副行长周东,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龚蜀雄,中国农业银行基建办公室原副主任董福海,广发银行沈阳分行原党委书记、行长杨桦等多人落马。
就在同一天,云南省还有一位官员被处理,纪检部门通报:云南省体育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洪正华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洪正华丧失理想信念,不落实巡视整改要求,串供、伪造证据,提供虚假情况,对抗组织审查,思想异化,追名逐利,参加迷信活动,搞政治攀附;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接受宴请和旅游安排,公款吃喝,在交通出行时谋求特殊待遇;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钱款;违规干预和插手国家专项补贴资金分配,致使国有资产面临损失风险,打探、窃取检举控告材料;与他人发生不正当性关系;靠金融吃金融,大肆进行权钱交易,利用职务便利或者职务影响,为他人在企业贷款、工程款催收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索取巨额财物;隐瞒不报境外存款。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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