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行医、虚假宣传、术后维权难……近年来,医美市场乱象频出。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公安部、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等十一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就进一步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规范和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发展提出一系列针对性举措。
如今,“颜值经济”蓬勃增长,人们对医美的需求越来越旺盛。然而,医美行业乱象丛生:说是医疗,却不是为了治病;说是美容,却动辄打药开刀。以近些年的典型案件看,一些商业机构正是抓住了人们的爱美之心,毫无顾忌地打出了“医美”的幌子。难怪一些业内人士直言医美行业亟待规范。
因“黑医美”而致残甚至死亡的案例频现。或伤及“颜面”,比如有消费者在网上搜索到排名靠前的北京某医疗美容诊所,花近8万元整容却落下9级伤残;或危及性命,比如一名19岁女孩在私营医美机构做抽脂手术后3天继发感染死亡……类似的医美事故不胜枚举。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非法行医、假货频现、虚假宣传、价格欺诈……这些行为不仅严重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还破坏整个行业的健康发展。持续强化监管力度,进一步严把行业准入关,可谓“迫切且必要”。
《意见》的出台,对强化医美行业监管作出了较为全面的规范,有以下三个亮点。
首先,明确了医疗美容服务属医疗活动。《意见》对强化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工作作出了较为全面的规定,明确医疗美容服务属于医疗活动,必须遵守卫生健康有关行业准入的法律法规。这也纠正了过往在医美与生活美容管理上的一些误区,极有针对性。
其次,多部门共同参与、齐抓共管。《意见》着重强调跨部门综合监管,从登记管理、资质审核、“证”“照”信息共享、通报会商、联合抽查检查、协同监管、行刑衔接等多个维度同时发力,构建了贯通协同、高效联动的监管体系。此外,《意见》还明确,在确保监管效果前提下,尽量减少对相关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形成以监管促发展的良好态势。
第三,提醒消费者进行医美消费时要擦亮双眼。《意见》倡导在生活美容机构张贴“不得提供医疗美容服务”等警示语,引导生活美容机构依法诚信经营,不得违法从事或者变相从事医疗美容活动。消费者要选择有正规资质的美容医疗机构和有从业资格的医美人员,千万不要图便宜。此外,还要注意合同、知情同意书等文件中风险告知及责任承担的条款,不能随意签字。
医美行业早该与“野蛮生长”状态告别了。相信有了更为明确的行业指导,有了更加有力的跨部门综合监管,医美行业将会更加健康、规范发展。
来源: 中国市场监管报 (作者 辰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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