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山东省青岛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建设银行深圳市分行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张学庆受贿案以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研修中心华南研修院原副院长、资深副经理李保奇受贿案。
张学庆受贿超4154万元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0年春节至2022年春节,被告人张学庆利用担任建行深圳市分行党委副书记、党委委员、副行长,建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副总裁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贷款审批、子女入职等方面提供帮助,直接或者通过他人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154.2726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张学庆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张学庆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李保奇受贿超781万元
同日,该法庭还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研修中心华南研修院原副院长、资深副经理李保奇受贿一案。
青岛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7年5月至2019年4月,被告人李保奇利用担任建行深圳市分行信贷审批部副总经理、风险管理部授信审批中心副总经理,建行深圳景苑支行负责人、党委书记、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在贷款审批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81.1102万元,提请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李保奇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李保奇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来源:“山东高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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