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证监会公布了一起罕见的操纵股价案件。2020 年,为避免公司退市,金洲慈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 金洲)时任董事长朱某雇人操纵股价,7 个月暴赚 4809 万元,证监会对其罚没 1.92 亿元。
2020 年 4 月,*ST 金洲公告公司流动资金紧张、公司债发生实质性违约,2019 年业绩快报为巨额亏损,审计报告亦表明存在可能导致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重大不确定性。5 月以来,*ST 金洲股价持续下跌,自 5 月 14 日至 25 日连续 8 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股票面值。
2020 年 5 月 25 日晚,ST 金洲发布《关于签署重大资产重组股权收购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称拟以不超过 5 亿元自有现金收购优胜教育的控股平台优胜腾飞 100% 股权,交易对手方承诺标的公司 2020 年度至 2024 年度分别实现净利润 2000 万元、7000 万元、1 亿元、1.4 亿元、1.7 亿元。经查,优胜教育实际控制人陈某向ST 金洲子公司丰汇租赁寻求融资,朱某在明知优胜教育资金困难、近 3 年净资产为负、*ST 金洲无股权收购支付能力等情况下,安排上市公司公告拟收购信息,并指示优胜腾飞的股东修改报表数据,将 2019 年净资产调整为正数。公告后,朱某未安排中介机构进行尽调,而是联系公关顾问服务公司进行媒体推送以及股吧舆情引导,诱导投资者买入。公告发布后,*ST 金洲股价连续 8 日涨停,于 6 月 4 日涨至面值。2020 年 10 月 26 日晚,*ST 金洲发布公告终止上述重大资产重组。
此外,2020 年 5 月,朱某以股权质押担保及签署个人无限责任保证书等方式,向丰汇租赁借款 1 亿元。7 月,又以青岛房产作为抵押再次借款 3000 万元。上述资金均转入私募袋鼠基金实际控制人赵某实际控制的银行账户,赵某再通过配资将筹集的资金和证券账户交给袋鼠基金总经理王某交易团队使用。2020 年 5 月 26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8 日,赵某、王某控制使用 21 个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在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交易等方式,影响 “*ST 金洲” 交易价格。期间,账户组累计买入 “*ST 金洲”10.81 亿股,卖出 7.54 亿股,获利 4809 万元。
有当事人申辩提出,本案属于二级市场的投资行为,带有市值管理性质,且案涉证券账户仅 21 个,涉及资金也仅在 1 亿元左右,相比近期处罚的其他操纵市场案来看情节并不严重,认为 “没一罚三” 明显偏重。证监会称,为避免退市而进行 “市值维护” 的申辩并非合法、正当的免责事由,亦不构成从轻、减轻情节。朱某作为上市公司董事长、实际控制人,故意发布不实信息误导投资者,并筹集资金与二级市场操盘方共同操纵其公司股票,严重背离 “三公” 原则,妨害证券交易秩序。证监会综合考量本案违法行为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等,对当事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三倍罚款并无不当。同时,在确定各当事人责任比例时已综合考虑其在共同违法中的地位、作用及主客观情节等,处理并无不当。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证监会决定:对朱某、赵某、王某操纵 “*ST 金洲” 价格的行为,责令依法处理非法持有的证券,没收违法所得共计 4809 万元,其中由朱某承担 2885 万元、由赵某承担 1443 万元、由王某承担 481 万元;处以 1.44 亿元的罚款,其中由朱某承担 8656 万元、由赵某承担 4328 万元、由王某承担 1443 万元。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归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