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公开信息显示,因合规管理不到位,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及负责人被江苏监管局出具警示函。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你分公司(曾用名: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清扬路证券营业部)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部分员工存在未完整报备手机号码的行为,你分公司未能及时监测和预警。
二是对于你分公司原负责人胡道雷手机号码出现在客户证券账户委托记录的异常情况未开展进一步核查,电话回访流于形式,未能及时核查发现胡道雷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的情况。
上述行为反映出你分公司对明显异常的情况未保持审慎,对暴露的合规风险未采取足够措施,合规管理不到位,违反了《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33号)第三条、第六条第四项的规定。
经查,胡道雷在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曾用名: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清扬路证券营业部)从业期间,存在私下接受客户委托买卖证券、对赔偿客户证券买卖的损失作出承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四号)第一百四十五条,《证券经纪人管理暂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9〕2号)第十三条第一项、第三项的规定。
处罚决定如下:
对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公司、胡道雷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来源:览富财经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