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企业廉洁创建评估平台

返回顶部

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违法

无印良品香薰机以次充好被罚2.328万元

发布时间 : 2022-10-26 浏览量 : 1076


近日,无印良品(上海)商业有限公司重庆南岸区分公司因销售的香薰机不合格,被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管局罚款2.3万余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当事人销售的大容量超声波香薰机,经检验为不合格产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销售者销售产品,不得掺杂、掺假,不得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规定,属于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

 

重庆市南岸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相关法规责令当事人消除影响,并对当事人罚款2.328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

潇湘晨报记者李姝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创建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新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