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2020年8月13日,江西吉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江西广通建设有限公司在参与赣州市赣县区档案馆工程项目投标中,其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和上传IP地址相同,涉嫌相互串通投标。2022年3月10日,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对该案进行立案调查。经查,认定两家公司投标文件从同一电脑上传,视为相互串通投标。
处理结果:2022年4月13日,赣州市赣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依法对江西吉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人民币10.98万元罚款、直接负责主管刘某处人民币0.77万元罚款,对江西广通建设有限公司处人民币10.98万元罚款。
依据《关于对建筑施工企业开展信用信息评价的通知》(赣建字〔2020〕4号)规定,按程序扣除江西吉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和江西广通建设有限公司信用分各2分。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新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