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广西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法对网络主播吴川偷逃税案件进行处理。具体内容如下:
前期,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部门通过分析发现网络主播吴川涉嫌偷逃税款,经提示提醒、督促整改、约谈警示后,吴川仍拒不配合自查整改及补缴税款,遂依法对其开展了税务检查。
经查,吴川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从事网络直播取得收入,未依法办理纳税申报少缴个人所得税827.91万元,其中通过转换收入性质等方式虚假申报偷逃个人所得税362.18万元。
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吴川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359.08万元。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已依法向吴川下达《税务处理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来源:南宁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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