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20年的新疆老牌上市公司冠农股份,竟也出现大额虚增收入的情况。
8月23日晚,冠农股份公告,收到新疆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因公司2021 年年报及2022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公司被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罚款,公司董事长刘中海等四名责任人也均被给予警告,及处以50万或100万元的罚款。
决定书显示,冠农股份2021年虚增营业收入3.53亿元,2022年上半年虚增营业收入17.29亿元,合计超过20亿元,营业成本也有相应虚增。与此前一日因虚增营业收入等遭遇处罚的泉为科技一样,冠农股份也是在今年4月自曝“会计差错”,进而东窗事发。
2022年半年报一半收入虚增
此前在2023年5月5日晚冠农股份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362023003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
经过三个多月的调查,2023年8月22日,公司收到新疆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冠农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
一是《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冠农股份子公司天沣物产以修改原始单据等手段,将不符合总额法确认收入条件的皮棉贸易业务按照总额法确认收入,虚增2021年营业收入3.53亿元,占冠农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披露营业收入的8.14%,虚增营业成本3.53亿元,导致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
二是《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冠农股份关于2022年上半年部分皮棉贸易业务及轧花厂承包经营业务的会计核算存在会计差错,虚增2022年上半年营业收入17.29亿元,占2022年半度报告披露营业收入51.64%,虚增营业成本17.29亿元,导致《2022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其中,天沣物产关于2022年上半年部分皮棉贸易业务的会计核算存在会计差错,导致虚增营业收入10.14亿元,虚增营业成本10.14亿元;冠农股份另一子公司新疆银通棉业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上半年轧花厂合作经营业务的会计核算存在会计差错,导致虚增营业收入7.14亿元,虚增营业成本7.14亿元。
上述违法事实,有冠农股份发布的更正公告、定期报告、书面证明材料、会议文件、修改前后凭证、清单统计表、相关企业资料、相关当事人询问笔录等证据证明。
公司及董事长等被罚
新疆证监局认为,冠农股份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证券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构成《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的“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行为。
刘中海时任冠农股份董事长,对上市公司全面工作负总责;肖莉时任冠农股份总经理,对上市公司经营管理负全面责任,并在编制2022年半年报告期间任财务总监;莫新民在冠农股份编制2021年度报告期间担任财务总监,负责上市公司财务管理等方面工作。上述人员是对冠农股份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
王新时任冠农股份子公司天沣物产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其存在负责组织天沣物产相关人员修改原始单据的行为,该行为与冠农股份2021年年度报告涉嫌存在虚假记载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是上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根据当事人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与社会危害程度,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新疆证监局拟决定:
(一)对新疆冠农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并处以300万元的罚款;
(二)对刘中海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的罚款;
(三)对肖莉、莫新民、王新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
公司表示,就本次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向广大投资者表示诚挚的歉意。公司将认真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会计核算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维护公司及广大股东利益。
今年4月自曝“会计差错”
此次冠农股份被立案及受到行政处罚,同样是公司自身进行“会计差错更正”,从而被监管关注。2023年4月21日,冠农股份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将导致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及2022年 1-3 季度主要财务指标变动。
其中,2020年度调增合并营业收入2645万元,营业成本2602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25万元。
2021年度调减合并营业收入4.34亿元,营业成本4.33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2.25万元。
2022年第一季度调减合并营业收入、营业成本9.06亿元;2022年半年度调减合并营业收入、营业成本17.29亿元;2022年第三季度调减合并营业收入20.45亿元、营业成本21.27亿元、资产减值损失3568.82万元,调增营业外支出1.17亿元。
公司称,“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资产、经营及业务产生实质影响”。
公开资料显示,冠农股份实控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二师,主营业务包括棉花业务、番茄业务、甜菜制糖业务、对外投资业务等。2022年财报来看,其以前两块业务为主,营收占比均在四成以上。
近年公司业绩表现尚可,保持了一定增速,最新披露的2023年半年也延续良好态势。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4.26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4.67亿元,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49.83%、77.64%。2022/2023轧季汇锦物流仓储量居全国第一。其中扣除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投资收益后,公司主业实现净利润2.68亿元,创历史最好盈利水平。
截至2023年半年度末,公司有股东4.32万户;截至8月23日收盘,公司市值为70亿。
来源:中国基金报 作者:南深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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