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企业廉洁合规监测评估平台

返回顶部

当前位置:首页 > 行政违法

年报存虚假记载 ST星星遭证监会处罚

发布时间 : 2023-08-16 浏览量 : 5038

成立工作小组美化财务报表、两年时间累计虚增营收46.97亿元、累计虚增利润28.37亿元……近日,ST星星因虚增业绩,年报中存在虚假记载,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业内人士指出,企业要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治理结构,以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虚增营收 少计减值损失

 

ST星星日前披露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监会送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公司存在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情况,致其2019年年报和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根据相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ST星星给予警告,并处600万元罚款,相关责任人合计处1960万元罚款。

 

公告显示,2019年与2020年,ST星星相关子公司等通过虚构销售业务,分别虚增营业收入138381.66万元、319217.90万元;此外,其相关子公司等还通过虚构租赁和加工业务的方式,分别在2019年与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5519.36万元、6581.32万元。在调节营业成本方面,ST星星相关子公司等还通过虚构采购、与供应商约定虚假折扣的方式进行调节。

 

通过以上虚构销售、虚构租赁和加工业务、虚构采购、虚假采购折扣等方式,ST星星2019年度虚增营业收入143901.0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26510.16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17390.86万元(不考虑税费、期间费用等调整),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22.68%,营业成本的4.98%,利润总额的761.20%2020年,ST星星通过财务造假活动虚增营业收入325799.22万元,虚增营业成本159492.83万元,虚增利润总额166306.39万元(不考虑税费、期间费用等调整),分别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9.26%,营业成本的22.22%,利润总额的3799.51%

 

ST星星还少计商誉减值损失。经查,通过虚构销售、虚构租赁和加工业务等方式,子公司星星触控2019年和2020年分别虚增收入20033.26万元和18888.34万元;子公司星星精密2019年和2020年分别虚增收入28174.53万元和49276.85万元。ST星星2019年和2020年对星星触控及星星精密进行商誉减值测试所依据的财务基础数据错误,导致少计提商誉减值损失。202112月底,ST星星披露会计差错更正公告,更正后,ST星星2019年补计提商誉减值损失14671.96万元,其中收购星星触控形成的商誉补计提4901.01万元,收购星星精密形成的商誉补计提9770.94万元;2020年补计提商誉减值损失72920.28万元,其中收购星星触控形成的商誉补计提25692.91万元,收购星星精密形成的商誉补计提47227.37万元。

 

公告显示,时任ST星星董事长刘建勋组织公司“年度报表工作小组”,“美化”财务报表;与配合造假单位签署了《业务居间合作协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年报数据调整决定》等文件,在案证据足以证明其组织、实施ST星星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ST星星表示,本次《行政处罚决定书》涉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问题已于2021年整改完毕,公司将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内部治理的规范性,提高信息披露质量,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定期报告持续被问询

 

记者注意到,ST星星近年来连续收到深交所多份定期报告问询函,包括2022年年报问询函、2021年年报问询函、2021年半年报问询函等。从2022年年报问询情况看,深交所合计列举了16个问题,其中也包括对于公司收入情况以及资产减值情况的问询。

 

例如,对于业绩方面的问题,深交所在问询函中提出,根据年报披露,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26亿元,较上年同期下降80.5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45亿元,较上年同期由亏转盈,扣非后净利润为-9.08亿元。对此,深交所要求ST星星结合与主要客户的合同签订及履约、资金往来、货物交付等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已确认的收入是否基于真实发生的业务活动,收入确认是否完整、准确,是否符合规定的收入确认条件;结合往年各季度收入与利润分布情况说明报告期内四季度亏损金额较大的原因及合理性等。

 

在资产减值方面,深交所要求公司结合自身债务重组的过程、条款约定、转股条件等说明其债务重组收益、资产减值损失的具体形成过程,详细列示债务重整以及两家子公司出表又重新并表的具体会计处理过程及其依据,说明会计处理是否恰当、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此外,深交所还对公司应收账款减值准备计提、存货跌价损失计提等进行了问询。

 

监管从严打击财务造假

 

记者注意到,年内已有多家上市公司因虚增业绩等财务问题被证监会处罚。

 

82日,赛为智能发布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公告,由于2019年、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等,包括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和利润总额等,公司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0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

 

72日,江苏舜天披露称,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由于参与通讯器材内贸虚假自循环业务,公司2009年至2021年存在虚增营业收入、虚增营业成本和虚增利润总额的情况,江苏舜天被证监会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1000万元罚款,并对相关责任人予以处罚。此外,因虚增业绩等原因受到证监会处罚的公司还包括*ST美尚、力源科技、航天动力等。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认为,一方面,企业造假有可能为利,想要通过造假来维持股价,来欺骗中小股东并获得新的融资;另一方面,可能是因为公司治理机制不健全,有了造假的“土壤”。

 

监管层始终坚持从严惩治,证监会副主席王建军527日在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年会暨2023中国上市公司峰会上表示,要惩防结合,从严打击财务造假。证监会将健全防范打击财务造假的长效机制,针对严重舞弊、资金占用等重点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加强线索发现、检查、处置的全流程监管。强化财务造假案件的行刑衔接,加大对“关键少数”和中介机构的立体化追责力度,对参与造假的其他主体一并纳入打击追责的范围,打破造假的生态圈。

 

“在监管方面,需要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完善监管制度和法规,加强对信披审查和监督,对违规企业严厉处罚,加强对企业内部控制的指导和监督。”盘和林称,企业需要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完善治理结构,加强内部审计监督,以确保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加强合规意识,遵纪守法。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认为,严重的财务造假可能导致企业退市,企业要做好风控,不要存在侥幸心理,监管层也要给予严格监管,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来源:新华社新闻(记者 李犇)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技术支持:湖南红网新媒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