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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如实披露借款事宜,钜澎资管被暂停私募产品备案六个月

发布时间 : 2023-08-01 浏览量 : 3902

上海钜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简称“钜澎资管”)因违规被罚暂停私募产品备案六个月。

 

728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简称“中基协”)公布了对钜澎资管的纪律处分决定书,因未按合同约定如实向投资者披露信息,中基协决定对钜澎资管进行公开谴责,暂停私募产品备案六个月。

 

澎湃新闻注意到,该份处罚涉及到一桩“旧案”。根据《国际金融报》在2021年的报道,钜澎资产作为基金管理人发起设立的钜澎大观稳赢优先私募基金,分两次(1号、2号基金)向300多位投资人募集了近6亿元,投资了北京韬蕴一号产业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简称“韬蕴一号”)的有限合伙份额,并通过层层嵌套的产品架构,最终由韬蕴资本集团有限公司(简称“韬蕴资本”)通过深圳市中融鼎兴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投向知名地产A公司,参与A公司的资本化运作。

 

然而,随着政策对地产行业调控的深入,A公司的资本运作终止。2021年时,1号、2号基金无法兑付,300多位投资者近6亿元本金“不知所踪”,由此引发市场关注。虽然后续钜澎资产已经成功通过诉讼取得对韬蕴资本的胜诉判决,但因对方无可执行资产,投资款无法追回。

 

监管部门介入后发现,钜澎资管存在违规行为。上海监管局曾在20227月对钜澎资管进行过行政处罚,调查内容显示,涉案基金资产投资标的涉及多个交易结构,包括不限于,2017年,1号、2号基金作为优先级合伙人,出资6亿元投资了韬蕴一号。韬蕴资本作为劣后有限合伙人出资9亿元,参与韬蕴一号的投资。然而,韬蕴一号却“左手倒右手”,将这两笔合计15亿元的款项借给韬蕴资本。

 

根据基金《基金合同》约定,钜澎资管是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在年度报告中向投资者披露“私募基金投资运作情况和杠杆情况(如有)”,应当在季度报告中向投资者披露“基金净值、主要财务指标以及投资组合情况等信息”。但钜澎资管在披露的涉案基金2017年年度管理报告“交易结构”栏目中,仅粗略地披露了“钜澎大观优先私募基金”—>XX(有限合伙)”—>“某地产公司股权项目”,未如实向投资者完整披露涉案基金交易结构;2018年至2019年年度报告披露的借款金额与实际借款金额存在重大差异。

 

图片来自《国际金融报》2021年相关报道上海证监局与中基协均认为,前述基金产品交易结构信息及借款金额信息对投资者了解基金交易决策、收益分配和风险承担等具有重大影响,属于可能影响投资者合法权益的重大信息。上海证监局认为钜澎资管违反了《私募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给予警告处分,并处3万元罚款。而此次中基协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自律管理和纪律处分措施实施办法》第八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决定作出以下纪律处分:对钜澎资管进行公开谴责,暂停私募产品备案六个月。此外,朱俊杰时任钜澎资管总经理,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中基协决定对朱俊杰进行公开谴责。

 

钜澎资管成立于20156月,是一家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注册资本1000万元。中基协信息显示,钜澎资管全职员工仅有2人,机构信息最后更新时间停留在2年前的20217月。据中基协统计,钜澎资管旗下有管理基金为61只,其中有20只基金处于清算状态。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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