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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通证券被罚 涉及3个IPO项目 高撤否率成监管查处重点

发布时间 : 2023-06-20 浏览量 : 3727

这家大型券商被罚,涉及3IPO项目!高撤否率成监管查处重点

 

近日,针对IPO项目带病闯关、一查就撤的行为,监管重拳出击。

 

616日,上交所官网公布了一则罚单,对海通证券在科创板项目保荐工作中履责不到位的情形予以警示。

 

上交所指出,海通证券在惠强新材、明峰医疗、治臻股份三个项目中保荐核查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保荐业务内部质量控制存在薄弱环节。上交所要求,海通证券应当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对照相关问题进行内部追责,并在20个交易日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保荐核查工作履职尽责不到位,涉及3IPO项目

 

上交所在《关于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予以监管警示的决定》(下称《监管警示决定》)中指出,上交所在发行上市审核及执业质量现场督导工作中发现,海通证券作为河南惠强新能源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惠强新材)、明峰医疗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明峰医疗)、上海治臻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治臻股份)申请首发上市项目的保荐人,存在对重要审核问询问题选择性漏答,对发行人的收入确认、存货、采购成本、资金流水和研发费用等核查不到位等违规情形。

 

具体来看,在惠强新材项目中,出现了对重要审核问询问题选择性漏答。上交所指出,在首轮问询中,惠强新材未按照问询问题要求进行回复,漏答了相关子公司转让给实际控制人的原因。海通证券本应对惠强新材的解释说明进行核查并修改,但仅对合规性、合理性、公允性发布肯定意见。

 

另外,首轮问询中关于研发费用核算准确性、研发人员快速增加、直接材料成本变动趋势等多项异常情形,惠强新材均未予以充分解释说明。海通证券相关核查工作不到位。

 

在明峰医疗项目中,则被查出了对于收入、存货、采购成本、资金流水等重要信息核查不到位的情形。比如,在资金流水核查方面,上交所指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控制企业与发行人存在业务往来,执业质量现场督导发现,保荐人未完整调取相关企业资金流水,且对于未调取流水的替代性措施有效性不足;工作底稿中明峰医疗银行流水账户存在部分交易区间无交易对手方信息的情况,且未见相关替代性程序资料。

 

在治臻股份项目中,上交所指出,海通证券对发行人的采购成本核查不到位,对重要原材料盘点记录不完整;研发费用核查不到位,部分出库单存在后补情形。

 

比如,在采购成本核查方面,上交所指出,靶材体积小、价值高、价格受纯度影响较大,是发行人重要的原材料。执业质量现场督导发现,保荐人的工作底稿中未见对靶材关键内控节点的核查资料;对靶材的盘点记录不完整,已盘点部分存在未关注靶材纯度的情形;工作底稿中缺少对靶材的投入产出比分析及生产不良品核查资料。

 

保荐业务内部质量控制存在薄弱环节

 

《监管警示决定》显示,除了在上述三个IPO保荐项目中发现的问题以外,上交所还在执业质量现场督导中发现,海通证券在保荐业务内部质量控制方面,存在投行质控、内核部门项目风险识别不足以及意见跟踪落实不到位、项目底稿验收与归档管理不到位、质控部门现场核查有效性不足等薄弱环节。

 

一是项目风险识别及质控、内核意见落实不到位。执业质量现场督导发现,质控、内核部门针对明峰医疗、治臻股份2个项目的内控意见未突出项目重点风险和针对性核查要求;对于提出的质控、内核意见,未充分关注项目组书面回复出具的部分结论是否有相应的底稿依据。

 

二是项目底稿验收与归档管理不到位。执业质量现场督导发现,质控部门未有效督促明峰医疗、治臻股份项目组落实底稿验收发现的问题,2个项目均存在重要资料未归入底稿的情况,直至督导期间才补充提供;明峰医疗项目已归档的纸质底稿未做到格式规范、标识统一、记录清晰,治臻股份项目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底稿归档。

 

三是质控部门现场核查有效性不足。执业质量现场督导发现,质控部门对部分首发项目的现场核查进场时间仅1天,不符合保荐人规定的首发项目进场时间要求。

 

上交所认为,海通证券上述行为不符合《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 等保荐人执业规范相关规定。

 

《监管警示决定》还特别提到,在对上述3个项目发出《保荐业务现场督导通知书》后,实施现场督导前,海通证券均撤销了项目保荐,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对发行人经营状况及其面临风险和问题的相关尽职调查工作不够充分,项目申报准备工作不够扎实。

 

上交所决定,对海通证券予以监管警示。上交所还表示,公司应当引以为戒,采取切实措施进行整改,对照相关问题进行内部追责,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20个交易日内向上交所提交经保荐业务负责人、质控负责人、内核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的书面整改报告。

 

上交所还要求,在从事保荐业务过程中,海通证券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荐业务执业规范和本所业务规则等规定,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行业务内控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遵循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保荐人职责,切实提升保荐工作业务质量。

 

交易所加强遏制“一督即撤”情形

 

近年来,交易所持续约束保荐机构“一督即撤”、“一撤了之”的行为,强调保荐机构应当审慎申报,扎实做好尽职调查工作,提高执业质量,不要有“闯关”心态。

 

今年5月下旬,上交所向保荐机构内部下发新一期的《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动态》(简称《动态》),总结去年与今年的现场督导情况。《动态》提到,今年前4月,上交所对2家项目的保荐业务启动问题导向现场督导;对3家保荐人开展执业质量现场督导。

 

上交所解释,启动执业质量现场督导的原则主要来自四个方面,一是在上交所保荐IPO项目撤否率排名靠前的保荐人;二是保荐IPO项目存在违规处理情形较多的;三是在IPO项目多次出现“一督就撤、一查就撤”情形的;四是上交所在审核过程中发现存在突出问题、执业质量较差或廉洁从业风险较高的保荐人。

 

今年217日,深交所也发布《关于进一步督促会员提升保荐业务执业质量的通知》,对注册制下IPO保荐业务执业质量较低、内控风险较大的保荐机构,实施现场督导、专项自查的差异化监管安排。根据规定,保荐机构保代人均保荐项目数排前二十,且项目撤否率超过60%,深交所将对其保荐的IPO项目按50%以上的比例抽取实施现场督导。

 

在同日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发行上市审核业务指引第4号——保荐业务现场督导》中,深交所加强遏制“一督即撤”情形,对于深交所发出现场督导书面通知后、督导组进场前即撤回的项目,交易所终止督导。但对于问题导向现场督导且保荐人执业质量存在明显问题的,或者风险导向现场督导,交易所将继续实施现场督导。

 

今年以来投行整体撤否率下降,大型投行撤否数量为数不少

 

券商中国记者统计发现,2023年以来券商整体撤否率相比2022年有所下降。Wind数据显示,2023年至今,拥有IPO项目的32家保荐机构,撤否率中位数为13.27%,算术平均值为18.24%。而对比2022年,共有57家机构申报了IPO项目,撤否率中位数为19.62%,算术平均值为29.35%

 

可见,从证券行业整体撤否率来看,2023年相比2022年已经呈现明显下降趋势。不过,大型投行的撤否项目数量仍然居高不下。

 

从主动撤回家次来看,海通证券、招商证券各9家,民生证券、国泰君安、中金公司均为7家,中信证券为6家,中信建投、安信证券则为5家,华泰联合证券则为4家。从撤回率来看,除了华金证券、东北证券、方正证券等中小型券商因项目较少因此撤回率较高以外,项目数量较多的中大型投行中,招商证券撤回率高达25%,安信证券撤回率为17.86%

 

今年以来,还有8IPO项目被否,涉及6家保荐机构。其中,国金证券、光大证券分别有2个项目未通过审核,中信证券、华泰联合证券、东莞证券、民生证券则各有1个项目被否。

 

来源: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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