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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大昂立再收监管函,股民可索赔

发布时间 : 2023-06-13 浏览量 : 641

未能召开股东大会,交大昂立再收监管函,股民可索赔

 

69日晚间,交大昂立公告称,公司于当日收到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二部下发的《关于上海交大昂立股份有限公司年度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0683号)(以下简称“《监管工作函》”)。

 

《监管工作函》指出,交大昂立于69日公告称监事会于2023630日自行召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截至目前,你公司尚未披露关于召开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该事项对投资者影响重大。

 

对此,上交所要求公司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召开股东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力。请公司董事会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全体董事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如公司不能在规定期限内召开股东大会,应当说明原因并予以公告。

 

《监管工作函》表示,截止目前,公司仍未披露2022年年报且尚未确定年审机构。公告显示,拟于2023630日召开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将审议包括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相关议案。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如公司在2023630日内仍未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如公司在2023831日内仍未披露经审计的2022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请公司充分提示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及终止上市的风险。

 

上交所指出,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和退市,对投资者影响重大,请你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对外披露。

 

雷达财经注意到,61日,上交所曾下发监管工作函,要求交大昂立核查公司董事会拒绝将相关股东的提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的理由是否充分、合规,是否存在限制股东合法权利的情形。

 

另外今年426日,交大昂立披露了《关于预计无法在法定期限内披露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风险提示性公告》。

 

66日,交大昂立举办媒体沟通会。据媒体报道,这次媒体沟通会上,交大昂立首次对外公开回应称,公司无法在430日前出具年报,核心原因是因为2022年之前公司财务数据上有大量错账要进行追溯,导致年报的编制以及审计时间不足。

 

对此,吴立骏律师告诉雷达财经,上市公司不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2023426日收盘时持有交大昂立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公号“雷助吧”(雷助码:01)报名,免费参与索赔。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值得一提的是,交大昂立因未按时披露年报还遭证监会立案。512日,该公司披露,公司于当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032023015号):“因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未按时披露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359日,我会决定对你单位立案。”

 

公告称,公司将积极配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工作,并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天眼查显示,交大昂立成立于1997年,注册资本7.75亿元,公司的主要业务是食品及保健食品的研发、生产、销售。

 

来源:雷达财经( 肖文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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