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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吊销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

发布时间 : 2023-04-14 浏览量 : 4926

建督罚字〔202318

 

张小冬: 

 

2021525日,淮北市相山区人民西路工程施工工地发生一起中毒和窒息事故,造成4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313.9万元。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淮北市相山区“2021·5·25”较大中毒和窒息事故调查报告的批复》(皖政秘〔2021258号)认定,该事故是一起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你作为该项目的项目经理,在人民西路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开工建设;对项目部管理流于形式,项目部安全管理制度不健全,未建立有限空间作业相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人员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流于形式,对分包单位以包代管;部分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未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管理,施工安全日志存在造假现象;在无设计图纸的情况下开始施工W84工作井,在未告知设计单位情况下,擅自变更W83-1检查井位置及结构形式;在W83-1检查井及过路支管施工过程中,未对西侧的淮北相山经济开发区原有污水管道采取专项防护措施,对事故的发生负有直接管理责任。

 

  我部于2023120日作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行政处罚意见告知书》(建督罚告字〔202316号),你于202339日签收,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书面陈述(申辩)或听证申请。

 

  依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我部决定给予你吊销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的行政处罚。

 

  如对本决定不服,你可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我部申请行政复议或6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23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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