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2月13日消息(记者 杨柳青)东北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北制药)13日发布公告,称于2022年12月9日收到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告知书》,因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行为,或被罚款1.33亿元。
根据公告,2019年11月4日,东北制药收到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送达的《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反垄断案件调查通知书》,东北制药左卡尼汀注射液原料药产品销售行为因涉嫌垄断被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立案调查。
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东北制药于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期间滥用在中国左卡尼汀原料药市场的支配地位,实施了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左卡尼汀原料药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构成滥用市场支配地位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商品行为。根据修改前的《反垄断法》以及《行政处罚法》规定,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司从轻处罚,拟对公司处2018年度中国境内销售额百分之二的罚款,共计1.33亿元。
根据东北制药公告,上述处罚金额占东北制药合并报表范围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63%和134.31%。如处罚最终确定,预计将减少东北制药2022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亿元,具体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2022年三季报显示,东北制药今年前三季度营业收入65.69亿元,同比增长7.6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8亿元,同比增长402.55%。也就是说,辽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拟罚的1.33亿元已超过东北制药今年前三季度净利润。
东北制药在公告中称,目前,公司生产运营情况正常。今年以来,公司经营业绩稳步向好。本次处罚是针对公司2018年11月至2019年6月期间发生的业务行为,公司已自收到反垄断立案调查告知后立即根据国家相关部门要求整改。公司本次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亦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持续影响。
东北制药还表示,公司自收到反垄断立案调查告知后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调查,并根据要求组织整改,保持与客户的积极沟通,完善销售体系,积极妥善解决相关客户合理诉求。进一步强化企业及相关工作人员的法律意识与责任意识,持续完善优化经营管理体系。
东北制药称,截至目前,东北制药仅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对于收到正式处罚决定书的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据了解,左卡尼汀注射液适用于慢性肾衰长期血透病人因继发性肉碱缺乏产生的一系列并发症状,临床表现如心肌病、骨骼肌病、心律失常、高脂血症,以及低血压和透析中肌痉挛等。2022年8月,东北制药曾公告称,其左卡尼汀注射液通过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具备参与国家药品集中采购的资质条件,有利于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并为公司后续产品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积累了宝贵的经验。”
官网显示,东北制药是辽宁方大集团实业有限公司旗下上市公司。公司前身为东北制药总厂,始建于1946年。1996年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目前拥有原料药、制剂两大生产基地,制剂生产基地占地18万平方米,拥有生产线30余条,年产能133亿片(支、丸、粒、枚、瓶)。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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