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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榜样】个人一等功:熊焕喜

发布时间 : 2024-01-08 浏览量 : 850

韶华不负检察蓝——记湖南省检察院第三检察部




三级高级检察官熊焕喜


工作中,她细致严谨,敢于担当,以良法善治浸润人心,让司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生活中,她散发真善美,用心经营家庭,收获了“全国最美家庭”荣誉。

熊焕喜,湖南省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三级高级检察官,始终保持着对工作、对生活的热爱,韶华不负检察蓝。2023年12月,她被最高检荣记个人一等功。

敢为先锋挑重担

“奋斗是青春最亮丽的底色。”熊焕喜从检17年,一直奋战在司法办案一线,从不推诿、不逃避、不畏难,用责任担当书写忠诚,用奋斗诠释热爱。

2022年,她同时主办或参与办理了最高检交办的某商业银行原党委书记、行长田某某受贿、国有公司人员滥用职权、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内幕交易案,湖南省监察委员会移送起诉的湘潭市委原书记曹某某受贿、滥用职权案等7件重案要案的办理。

在办好案件的同时,她还立足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实际,提议完善相关制度。针对省管干部案件犯罪嫌疑人羁押前体检事宜,与相关医院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助推留置转刑事拘留强制措施顺利进行;推动建立省检察院驻省看守所远程提讯系统,确保疫情防控和依法办案两不误;打造“湘检清风”廉洁文化阵地,讲好清廉湘检故事。

“焕喜敢冲敢为,勇于担当,大要案中几乎都有她的身影”,湖南省第三检察部主任王洪涛介绍。近五年来,熊焕喜共办理各类职务犯罪案件230余件,荣记三等功三次、嘉奖三次、多次获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员额检察官。

办理案件求极致

乐业、勤业、精业,是熊焕喜从骨子里透出来的气质,她在司法办案中心思缜密、善于钻研,对案子审得细、看得准、摸得透。

在指导长沙地区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中,她通过查看台账、抽检案件,发现长沙县检察院2021年办理的数十起职务犯罪案件,均涉及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管理和政策落实方面存在漏洞,但承办单位没有对此制发检察建议。在全面分析相关案件后,她积极指导长沙市、县两级院就上述管理漏洞向长沙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制发了社会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该份检察建议获评2021—2022年度全国检察机关职务犯罪检察类优秀检察建议。

办完案件,熊焕喜习惯复盘司法办案过程,总结经验体会。她参与撰写的《徇私枉法罪中情节(特别)严重判断标准的科学构建》在首届全国职务犯罪检察论坛征文中获奖,并被最高检编写的《职务犯罪检察专题研究与办案指引》采用;参与撰写的《新型网络传销案件若干问题探讨》被最高检《侦查监督指南》采用。


火眼金睛觅真相

“司法办案不能放过任何细节,要用证据说话。”这是熊焕喜的原则。

在湖南省检察机关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专项监督活动中,永州某房地产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某控告阳某某等人诈骗一案,熊焕喜严审细查,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从控告人提供的零星材料中发现介绍刘某某与阳某某等人认识的陆某某,多次利用虚假投资项目对有意向到当地投资的公司及个人实施诈骗,严重破坏了当地投资环境,影响恶劣。

请示后,熊焕喜立即与湖南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对接,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出了立案监督。陆某某涉嫌合同诈骗罪被立案侦查,依法查明其在担任某公司法定代表人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先后骗取他人合同履约金及保证金700多万元,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该案的办理,严厉打击了破坏当地经济发展环境的犯罪行为,优化了当地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获奖心声

荣记个人一等功,是对我未来的期许。我会以此为动力,始终牢记“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不断提升业务能力,继续敢挑重担,争当反腐利刃,怀着对法律的敬畏和对检察工作的热爱,不断前行!

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关系到海晏河清、人心向背,能够长期深耕职务犯罪检察工作,为新时代反腐工作贡献检察力量,是我的幸运。面对工作压力,我始终坚定信仰,以“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的决心和毅力,积极运用自己的业务知识和办案智慧,肩负起反腐败斗争中的重要政治责任和法律责任,高质效办理每一个案件。

来源:湖南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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