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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观财报|连续2年财务信息不准确,浙江富润收警示函

发布时间 : 2022-11-04 浏览量 : 939


中新经纬11月3日电 3日,浙江证监局网站披露了对浙江富润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警示函显示,2020年、2021年浙江富润的全资子公司杭州泰一指尚科技有限公司通过与侠客行(上海)广告有限公司等供应商及上海蓝韵广告有限公司、西藏蓝韵广告有限公司、拉萨美娱传媒有限公司等客户之间的循环交易,虚增2020年、2021年的营业收入,导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的财务信息披露不准确。

 

浙江证监局表示,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三条,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第四条的规定。董事长赵林中、总经理江有归、财务总监王燕、董事会秘书张玉兰对上述违规行为承担主要责任,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八条、第五十九条,以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公司、赵林中、江有归、王燕、张玉兰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中新经纬注意到,浙江富润此前已发布了关于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浙江富润称,公司收到《警示函》后,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提出的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认真研究,将根据浙江证监局的要求积极整改。同时,公司及相关人员将加强对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意识,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本次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

 

值得一提的是,浙江富润在11月3日发布了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辞职的公告。公告称,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11月2日收到公司董事、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江有归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江有归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董事、副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同时辞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仍在子公司任职。

 

公开信息显示,浙江富润主营业务为互联网服务。

 

业绩方面,浙江富润2022年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总收入3.56亿元,同比下降67%;实现归母净利润-2.06亿元,上年同期为-720.6万元,亏损幅度扩大。

 

二级市场方面,浙江富润11月3日收跌2.46%报4.37元/股,近5个交易日跌11.18%,现总市值23亿元。(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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