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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植企业集团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申请破产清算

发布时间 : 2024-01-08 浏览量 : 16215
据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5日消息,债务人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植集团)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为由,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该申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破产原因,故于2024年1月5日裁定受理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

2023年11月22日晚间,中植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向投资者发出一封《致歉信》,信中表示,中植集团相关产品陆续发生实质性违约,向投资者致歉。通过中介机构进行全面清产核资发现,按照中介机构模拟合并口径测算集团总资产账面金额约2000亿元,由于集团资产集中于债权和股权投资,存续时间长,清收难度大,预计可回收金额低,流动性枯竭,资产减值情况严重。同时,由于债务规模巨大,剔除保证金后相关负债本息规模约为4200亿-4600亿元。

几天后,2023年11月25日晚间,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通报,依法对“中植系”所属财富公司涉嫌违法犯罪立案侦查,对解某某等多名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通报还称,为全面查清案情、全力追赃挽损,请相关投资人进行报案登记。

据中植集团官网信息介绍,自2001年,中植集团进入金融产业领域,同时大力发展房地产开发业务;2002年开始大力发展信托业务,成为一家资产管理公司,旗下参股或控股多家持牌金融机构,其中战略参股中融信托、横琴人寿、恒邦财险,控股中融汇信期货和中润金服。控股或参股四家财富管理公司,分别为恒天财富、新湖财富、大唐财富、高晟财富。控股或参股5家资产管理公司,包括中海晟融、中植国际、中植资本、首拓融盛。

来源:财联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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