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银行公告称,该行将于9月底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内蒙古银行与霍林郭勒蒙银村镇银行签订吸收合并协议等一系列议案。
在此之前,根据各地银保监局批复,年内已有4家村镇银行获批因吸收合并而解散,并改建为合并方的分支机构。
事实上,尽管村镇银行业务规模并不大,但从数量上已是国内最多的一类银行,总数超1600家。当一部分村镇银行发展陷入泥淖,由主发起行通过收购、“村改支”,使其适时退出市场有其合理性。
原银保监会办公厅今年4月下发《关于银行业保险业做好2023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明确,要加快农村信用社改革化险,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
计划吸收合并
天眼查信息显示,霍林郭勒蒙银村镇银行成立于2011年,注册资本2亿元,其中内蒙古银行作为发起行,持有该行51%股权。
根据官网,内蒙古银行将于9月26日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收购霍林郭勒蒙银村镇银行新设分支机构的实施方案、关于与霍林郭勒蒙银村镇银行签订吸收合并协议等多项议案。
这意味着,霍林郭勒蒙银村镇银行即将行至终点。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当地监管部门批准后,该行将因被内蒙古银行吸收合并而解散。
其中,前者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等均由内蒙古银行依法承继,并改建为内蒙古银行的分支机构。
据了解,内蒙古银行前身是呼和浩特市商业银行。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出资入股成为第一大股东,正式更名为内蒙古银行。目前,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及内蒙古财信投资集团合计持有该行37.5%股权,为第一大股东。
截至去年末,内蒙古银行资产规模近1500亿元,全行持牌机构143家,覆盖自治区8个盟市和区外黑龙江哈尔滨市,主发起设立村镇银行31家,其中控股6家,参股25家。
年报显示,该行指导主发起村镇银行坚持服务“三农三牧”,持续加大对“三农三牧”支持力度,引导村镇银行金融资源要素向乡村振兴领域集中。
截至去年末,该行31家控股参股村镇银行农户和小微企业贷款余额近300亿元,占总贷款额的85.5%,其中小微型企业贷款余额222亿元,户数1.78万户,农户贷款余额106亿元,户数6.03万户。
“村改支”成趋势
实际上,通过主发起行吸收合并已成为村镇银行改革重组的重要路径,而村镇银行被发起行吸收合并后改建为下属支行,也成为自上而下多部门鼓励支持的方式之一。
原银保监会办公厅曾在2021年年初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村镇银行化解风险改革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对于部分风险程度高、处置难度较大的高风险村镇银行,在不影响当地金融服务的前提下,如主发起行在当地设有分支机构,属地监管部门可探索允许其将所发起的高风险村镇银行改建为分支机构。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已有4家村镇银行因被主发起行吸收合并而解散,与去年相当。其中:
2023年1月,黑龙江银保监局批复同意哈尔滨银行收购延寿融兴村镇银行和巴彦融兴村镇银行,并改建为哈尔滨银行的分支机构;
2023年4月,辽宁银保监局批复同意千山金泉村镇银行因合并而解散,其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由鞍山银行承继,并同意设立鞍山银行金泉支行;
2023年4月,云南银保监局同意昭通昭阳富滇村镇银行因被富滇银行吸收合并而解散,前者全部业务、财产、债权债务以及其他各项权利义务等均由富滇银行承继,并同意设立富滇银行昭通凤凰支行等7家支行。
此外,山西尧都农商行于7月中旬召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吸收合并旗下尧都惠都村镇银行、太原信都村镇银行等相关议案,但目前未披露进展。
同时,主发起行增持旗下村镇银行股份,在业内也屡见不鲜。据不完全统计,今年7月以来,合计近10家村镇银行得到主发起行增持,增持后持股比例普遍在50%~100%之间。
多管齐下化解村行风险
原银保监会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6月末,全国村镇银行数量已达1642家,占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总数的36%左右。
而根据央行金融机构评级结果,村镇银行同时也是风险较高的金融机构之一。截至2022年年末,其高风险机构数量为118家,同比增加15家,数量占全部高风险机构的31.4%。
因此,对于数量庞大的村镇银行来说,如何处理其相关风险问题已迫在眉睫。
2021年初,原银保监会曾发布《关于进一步推动村镇银行化解风险改革重组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进一步压实主发起行的风险处置牵头责任,也宣布了推动村镇银行风险化解工作开始加速推进。
今年监管导向更加明确。有关“推动村镇银行结构性重组”的表述连续出现在中央一号文件、原银保监会年度工作会议等重要文件、场合中。
目前,化解村镇银行风险的方式多种多样,主要包括主发起行向村镇银行补充资本、主发起行增持、吸收合并旗下村镇银行、引进合格战略投资者开展收购等。
其中,通过主发起行吸收合并设立支行的方式,被认为能够有效降低主发起行化解村镇银行风险的成本;有助于区域资源优化整合,促进村镇银行提升经营和风控能力,立足主业服务县域经济。
但同时,作为吸收方的主发起行,在业务规模增大的同时,也需要完善内部治理,理顺股权结构,提升服务区域经济的能力。
更为关键的是,无论采用哪种方式,村镇银行都应坚持服务“三农”、服务小微企业的定位。
来源:券商中国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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