泥人经不起雨打,假话经不起调查。
1又违规
2023年8月25日,证监会官网显示,因发布证券研究报告业务存在多个问题,浙商证券被浙江证监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两名分析师以及一名参与制作人员也被警示。
具体来看,浙商证券发布的研报主要存在3项问题,一是对证券分析师服务客户、公开发表言论等方面的内控管理有效性不足;二是研究报告质量控制和合规审查不到位;三是个别研究报告制作不审慎,未能保证信息来源合规。
此次被警示,与2022年在全行业展开的那场研报业务“双随机”现场检查情况类似,或者也可看作是那场监管检查的“余震”。
我们之前提到过,券商研究所的社会分工是极其重要的,一方面,券商机构可以对上市企业形成一定牵制,是资本市场的重要守门人;另一方面,券商机构出具的调研报告也是重要的信息参考来源。
此前已有报道称,此次问责覆盖45家券商和300篇研报,不过显然这场核查风貌还未结束。
浙商证券的问题也远不止研究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报,浙商证券旗下的资管子公司,浙江浙商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资管”)在2022年上半年也收到了11份罚单。
监管指出的问题主要有5点,一是对具有相同特征的同一投资品种采用的估值技术不一致;二是对产品持有的违约资产估值不合理,也未按规定向投资者披露相关信息;三是投资交易管理存在缺失;四是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不健全;五是合规人员配备不足。
按照浙江证监局所述,浙商资管的这些违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公司存在内控不完善、经营管理混乱等问题。
更有意思的是,浙商证券的期货子公司浙商期货,还出现检查组进场前“突击”报废7台电脑的“怪事”。
根据广东证监局,浙商期货广州营业部,在接受现场检查过程中存在2项违规行为,一是在收到《现场检查通知书》后至检查组进场前,报废了7台电脑,且未按检查组要求提供已报废电脑的相关信息;二是未按检查组要求完整提供客户关系管理相关系统,提供的柜台系统权限无法查询全部客户信息。
监管一查就报废电脑,看来,这检查还挺费电脑的。
2高层震荡
除了具体的业务问题,券业高层也接连被席卷而来的金融反腐风暴吞噬,浙商证券也不能免俗。
浙商证券原副总裁周跃就是因贪污案获刑11年半。
根据裁判文书网,2012年至2015年,周跃在担任浙商证券副总裁期间,利用其职务之便,虚构第三方协议,通过开服务费吃回扣,骗取浙商证券资金共计1200万元。
2021年12月,周跃因违法违纪问题被查,最终因贪污罪获刑11年半,并处罚金12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2015年底,王青山正式加入了浙商证券担任党委书记。
王青山是后来的浙商证券总裁,2017年6月浙商证券正式挂牌上交所成功上市,2个月后王青山就开始接任浙商证券总裁。
直到今年5月,浙商证券突然发布公告称,公司董事会收到了董事、总裁王青山的书面辞职报告。王青山因个人原因向董事会申请辞去董事、总裁及其他相关职务。
而在王青山辞任总裁之前,据界面新闻,今年3月底,有传闻称王青山在公司参加会议时被带走,此后王青山就一直深陷“失联”传闻。
对此,市场上猜测的声音大多关乎“朱从玖的反贪风波”。
据悉,朱从玖曾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工作,且位高权重。
朱从玖在今年4月底还有多个公务活动,结果劳动节后第一天,也就是5月4日,朱从玖就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带走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而王青山从2008年开始担任朱从玖秘书,2012年随朱从玖调任浙江,直到2016年王青山进入浙商证券。不过根据独角金融,2017年浙商证券上市时,朱从玖还参加了敲锣仪式。
王青山被传“失联”的时间,也就是今年4月份,就在朱从玖落马前不久。
到了5月劳动节后,朱从玖的被查来得突然,并且不久王青山就传出辞职,二人此前的关系又如此紧密,很难不让人联想到一起。
王青山辞职后,总裁之位空缺多时。截至9月4日成稿,浙商证券仍未公布新的总裁人选。
3业绩回暖?
2023年8月22日晚间,浙商证券发布了2023年半年报。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收84.56亿元,同比增长13.29%;实现归母净利润9.11亿元,同比增加25.29%。
而2022年年报数据显示,公司营收168.14亿元,同比增加2.41%;归母净利润为16.54亿元,同比减少24.66%。
相较于2022年年报数据中增收不增利的现象,可以看出浙商证券的业绩已经逐渐回暖并且扭亏为盈,尤其是今年上半年的证券自营和投行业务收入增幅均超过七成。
这和整个券商行业上半年的主旋律也是一致的,包括浙商证券的多家券商纷纷在业绩快报中表示,得益于上半年国内经济的修复,证券市场行情回暖,股票市场交易活跃度提升,助推自营、投行、财富管理业务齐增。
不过,就在浙商证券业绩扭亏为盈的时候,其重大诉讼案金额也出现大增。
案件起于2021年1月,因涉嫌债券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洛娃集团被证监会立案调查,浙商证券作为公司债“15洛娃01”“16洛娃01”的受托管理人,也是被告之一。
根据浙商证券的2022年年报和2023年半年报,原告从2022年的5家机构增至2023年中的8家,涉案金额也从1.25亿元增至2.83亿元。
此外,2022年披露的两起浙商证券为原告的案件还未有进展,两起案件分别是浙商资管诉东旭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债券违约纠纷,以及浙商资管与杭州润辰置业有限公司公司债券交易纠纷、与应建仁保证合同纠纷案,涉案金额分别为1.04亿元和3.2亿元。
随着案件的发展,浙商证券能否在执行赔偿后依旧保证一定利润?还很难确保。
而且,浙商证券的业绩主要还是王青山辞职前的成果,如今浙商证券的总裁一职仍在空缺中,2023年下半年业绩如何发展?能否抓住这波行情继续回暖?或许还得继续等公司的公告。
来源:新浪财经头条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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