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深圳证监局发布公告称,经查,深圳安信隆达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隆达”)在从事私募基金业务活动中,存在向深圳风信云杉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部分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及承诺最低收益;未妥善保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等方面的记录及其他相关资料的违规行为。
按照相关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安信隆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要求应当切实提高规范运作意识,持续加强业务管理,尽职履行基金管理人职责,杜绝产生新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安信隆达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总经理黄远烈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来源:北京商报(记者 李海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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