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远兴能源公告称收到深交所监管函。公司此前转让蒙大矿业股权中17.9亿元涉讼金额未及时信披,相关行为违反交易所有关规定。
深交所监管函称,远兴能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第1.4条、第2.1条、第7.4.1条的规定,希望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同时,深交所提醒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严格遵守《证券法》《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发生。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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