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部分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涉嫌非法从事金融投资理财业务的风险提示
近期,深圳市发现名称或经营范围含有“财富”、“财富管理”、“理财”、“资产管理”等字样的部分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未持有金融相关许可证,不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但存在虚假宣传、诱导客户购买违规发行代销的私募基金、公募基金、“海外基金”、保险、理财等金融产品,或违规开展证券投资咨询业务,涉嫌非法集资、非法经营等违法行为。
为维护广大人民群众合法财产权益,防范部分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非法从事金融业务风险,现发布如下风险提示:
请广大群众增强风险意识,谨慎选择投资理财渠道,注意查验相关企业是否持有金融相关许可证、是否具备从事金融业务资质,自觉警惕高收益诱惑,谨防造成自身财产损失。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自行承担。社会公众如发现有关主体涉嫌非法集资的,可携带相关材料及时向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处非牵头部门举报。
深圳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4年8月6日
附件:有关部门及联系电话
来源 : 中共深圳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