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湖南省财政厅对2024年第一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违法违规行为及处理结果进行通报。通报称,经查,有13名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湖南省财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分别对13名评审专家进行罚款、没收非法所得,并予以解聘。其中一名专家因犯投标串通罪被判有期徒刑,予以解聘。
经查,有13名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湖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财政部门对相关专家进行了处理处罚。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1、专家姓名:徐彧,身份证号:362531197703******。2021年8月,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收受红包。省财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该专家处以罚款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5000元,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专家管理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解聘。
2、专家姓名:熊凯旋,身份证号:430111196902******。2021年5月,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收受红包。省财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该专家处以罚款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专家管理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解聘。
3、专家姓名:黄建科,身份证号:432623197208******。2021年5月,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收受红包。省财政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该专家处以罚款2万元,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行政处罚。同时,依据专家管理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解聘。
4、专家姓名:颜新培,身份证号:430723196612******。2021年9月,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收受红包。宁乡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该专家处以罚款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行政处罚。同时,省财政厅依据专家管理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解聘。
5、专家姓名:郑明福,身份证号:430111195407******。2021年9月,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收受红包。望城区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该专家处以罚款2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000元,禁止其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行政处罚。同时,省财政厅依据专家管理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解聘。
6、专家姓名:陈炜,2019年7月,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接受过吃请。省财政厅依据专家管理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解聘。
7、专家姓名:邓灶福,身份证号:430111197210******。2021年5月,帮他人给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专家打招呼并收受红包。省财政厅依据专家管理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解聘。
8、专家姓名:罗彦,身份证号:430104195804******。2018年5月,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收受红包。省财政厅依据专家管理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解聘。
9、专家姓名:彭义军,身份证号:430103196612******。2018年5月,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收受红包。省财政厅依据专家管理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解聘。
10、专家姓名:王长治,身份证号:430502195410******。2019年7月,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接受吃请。省财政厅依据专家管理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解聘。
11、专家姓名:杨为民,身份证号:430105196211******。2020年5月,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接受吃请并收受好处。省财政厅依据专家管理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解聘。
12、专家姓名:谢立志,身份证号:432522198608******。2023年10月,在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中查明,该专家曾被娄星区人民法院以犯投标串通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省财政厅依据专家管理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解聘。
13、专家姓名:陈武平,身份证号:430422197411******。2023年5月,在参与政府采购项目评审中,与供应商存在利害关系未申请回避。衡阳市财政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对该专家作出处以罚款2万元、不得获取评审劳务报酬、禁止参加政府采购评审活动的的行政处罚。同时,省财政厅依据专家管理相关规定,对其予以解聘。
各评审专家要引以为戒、加强自律,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要求,自觉遵守评审纪律和行为规范。各级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评审专家的监督管理,依法依规处理处罚违法违规行为,按程序及时报送处理处罚结果。
特此通报
来源: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