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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共享单车公司擅自投放被罚2万元

发布时间 : 2022-10-09 浏览量 : 829


近日,珠海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聚焦市民绿色出行,推动深化文明城市建设工作,制定《停车乱象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部署各区城管执法部门加大巡查力度,重点查处共享单车乱停放相关违法行为。

 

一品牌共享单车运营管理公司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未按照要求报送运营方案就擅自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2020年3月至2021年9月期间多次违规投放,被罚款人民币20000元。

 

据统计,今年以来,全市城管执法系统共开展3651次专项行,出动执法人员14734人次,车辆4583台,对共享单车违规行为教育整改12351宗,立案3宗,罚款60000元。

 

近期,白藤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执法人员在市容市貌巡查时,发现辖区主次干道、背街小巷等区域“空降”了许多某品牌共享单车,且单车随意停放,占用人行道和机动车道,有些单车甚至横七竖八“躺”在绿地上,严重影响市容市貌和交通安全。

 

经执法人员调查,该品牌共享单车运营管理公司,未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未按照要求报送运营方案就擅自投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不仅影响所投放区域的市容市貌和道路通行秩序,更给城市管理带来一系列问题。经查明,该公司在辖区违规投放共享单车的行为并非首次,2020年3月至2021年9月期间,已有多次违规投放的“前科”。

 

根据《珠海经济特区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办法》第十条及第二十条第(二)项的规定,白藤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办对涉事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2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局将统筹各区城管执法部门持续加大巡查和执法力度,密切关注辖区内共享单车的投放情况,一经发现违法行为,立即依法严肃查处,努力为人民群众营造整洁有序的生活环境。

 

南方日报记者刘梓欣 通讯员刘慧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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