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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长沙至湘潭跨市倒垃圾,20人被抓后需赔200多万

发布时间 : 2023-11-27 浏览量 : 6106

从长沙收集垃圾,集中向湘潭地区倾倒,总量共计约10余万吨。日前,这起污染环境案有了最新进展:经过协商,20名犯罪嫌疑人愿意共同出资220万元,对破坏最严重的一处地点进行修复。

 

为何要跨市倒垃圾,背后有何玄机?潇湘晨报记者了解到,原来是该团伙形成了“长沙垃圾收集者→转运者→湘潭倾倒者”的“产业链”,每个环节从事者都能获利。该团伙虽然行踪隐秘,但最终依旧被抓获。

 

凌晨偷运

进入执法埋伏圈

 

1124日,记者从湘潭市生态环境局获悉,2021年以来,群众和环保志愿者多次投诉反映,湘潭境内多地倾倒了大量的不明来源的固体废弃物。湘潭县是被倾倒垃圾的重灾区,当地多部门开展了多次联合执法,立案查处多起,但一直没能打掉倾倒源头。

 

经过约半年的调查,终于得到准确情报。2022311日凌晨3点,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湘潭县分局执法人员提前出发到一倾倒点等候,早晨6点半,第一台垃圾车到达并倾倒,执法人员全程取证录像后,将司机控制。约20分钟后,第二台垃圾车到达,由于当时办案人员不足,无法第一时间控制该车辆司机,后继运输车辆接到第二台车信息后,全部返程。当日8时左右,当地多部门配合,将运输车辆进行了扣押。截至目前,该案已批准逮捕21名犯罪嫌疑人。

 

经调查,该团伙长期从长沙地区收集垃圾,集中向湘潭及周边地区进行倾倒,在我市境内的湘潭县、岳塘区、湘潭经开区、岳塘经开区等地区共有11个倾倒点,倾倒总量共计10万余吨。其中,最大一处集中倾倒点位于湘潭县易俗河镇青光村“剪刀塘”附近,倾倒面积约11.95亩,总方量约8.5万立方米,重量约3万余吨,其中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9000余吨,对山林土壤及周边生态环境造成了巨大破坏。

 

背后利益:

一年非法获利66万元

 

为何要跨市倒垃圾,背后有何玄机?这来源于朱某、齐某、郭某三人间的利益链条。据湘潭日报,2020年,朱某在外市承接没有相关资质的垃圾中转站的垃圾,这些垃圾由于未经处理,无法通过正规途径进入垃圾焚烧厂等处理机构,所以他需要寻觅周边地市可“一倒了之”的地方。他找到了湘潭县易俗河镇的齐某和郭某联合。自己负责承揽业务,并和齐某联合组织运输车队拖运,郭某在老家湘潭县梅林桥寻找合适的倾倒地点,开启了跨市运输倾倒的犯罪勾当。为此,郭某特地物色了自家所在村组的闲置林地,以5000元的年租租下空地,供朱某等团伙成员倾倒垃圾。

 

潇湘晨报记者了解到,在这个“长沙垃圾收集者→转运者→湘潭倾倒者”利益链条中,各个环节从事者均可以获利。朱某承接处理垃圾,故会获利,齐某和郭某从事运输、填埋,也会获利。据湘潭日报,在每一车未经处理的垃圾中,郭某就能从中赚取400元到470元不等的处置费。20206月开始,郭某等人的队伍不断壮大,而郭某等人没有任何垃圾处理资质,也未经任何处理便将垃圾暗自堆放、填埋。为让这个生意能做得长久,郭某还聘请专人将倾倒垃圾的场地进行简单掩埋,并撒上青草种子,以此逃避执法检查。这条黑色产业链中,郭某等3人作为最下游环节,仅一年时间就非法获利66万元。

 

嫌疑人出资修复环境

 

记者从湘潭市生态环境局获悉,针对最严重的湘潭县易俗河镇青光村“剪刀塘”附近倾倒点,湘潭市生态环境局与犯罪嫌疑人共同委托专业资质公司对该处环境污染损害予以鉴定评估,经鉴定此处山林被倾倒含有未经处理的生活垃圾及固体废物共计总方量为85153.29立方米,生活垃圾与建筑垃圾混层堆放,环境修复费用估算为222万余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的,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指定的部门、机构组织与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进行磋商,要求其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磋商未达成一致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今年11月初,“3·11”污染环境案生态损害赔偿案磋商会在湘潭县举行,犯罪嫌疑人同意共同出资220万元修复湘潭县易俗河镇青光村被破坏的生态环境。目前,协议正在签订中。这体现出刑事打击与生态环境修复工作同步推进的打击治理新模式。

 

来源:潇湘晨报 实习记者:於广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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