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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奇案:曾经合法要债人,如今成了诈骗犯

发布时间 : 2023-11-17 浏览量 : 653

因为工地老板拖欠工程款,家住北京石景山的黄女士,不得不一趟又一趟地赶赴海淀区某工地,久而久之,遇到了同去要债的徐某,也许是同病相怜,黄女士对徐某很信任,完全没有认识到徐某的另一面。

 

身处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的徐某声泪俱下,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竟然从一个合法的要债人变成了如今的诈骗犯。

 

徐某说,20201月他前往海淀区某工地找建筑老板董某要账时碰到了同来追债的黄女士,相同的遭遇让两人惺惺相惜,离开后还互留了联系方式,一年后,徐某急需用钱,于是萌生了一个想法。

 

徐某向黄女士谎称,自己托关系找了个律师帮助他们向法院提起诉讼,保证能够追回欠款,听着徐某说的天花乱坠,相识一年多的黄女士没有怀疑。

 

随后,徐某以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请客吃饭等各种理由向黄女士索要钱款。黄女士先后向徐某转账三十余笔,共计人民币24万余元。

 

给的钱越来越多,可案件却一直没有消息,黄女士便向徐某提出要跟律师见面,可徐某却以律师太忙没时间等理由推托。起了疑心的黄女士经朋友提醒前往法院查询,这才得知法院根本就没有受理过黄女士的案件。202378日,徐某被警方抓获归案。2023116日,徐某涉嫌诈骗罪一案在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徐某到案后其家属代其赔偿了被害人黄女士的全部损失,并取得对方的谅解。庭审当天,法院做出了判决:被告人徐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来源:法治进行时(记者:张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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