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虚开发票案!55.87亿!主犯竟是税筹专家,更离谱的是……
突发!上海市税务局稽查局通过大数据分析,成功侦破利用税收优惠骗税案,涉嫌金额高达55亿。主犯均为税筹专家,曾出版过涉税筹划书籍,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过深入研究......
主犯,税筹专家被抓了!
涉嫌金额高达55.87亿元!
7月5日消息: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稽查局在国家税务总局驻上海特派办指导下,联合上海市公安局经侦总队,在上海市开展集中收网打击行动,成功侦破本市首例利用增值税优惠政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骗取留抵退税案,打掉犯罪团伙2个,捣毁开票窝点2个,抓获犯罪嫌疑人48名。
经初步统计,虚开发票价税合计金额55.87亿元,下游共有40余户企业涉嫌骗取留抵退税款1500万余元。目前,税务部门正全力追回留抵退税款。
上海市税务稽查部门通过大数据分析,联合市公安经侦部门,精准锁定虚开团伙关联企业叠加违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以收取开票费的形式,在没有真实交易的情况下,大肆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帮助受票企业骗取留抵退税。
经过对该案的深入分析发现,其涉案企业分工明确、层级清晰。主犯均具有财税专业背景,曾出版过涉税筹划书籍,对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过深入研究,属于高学历专业犯罪。由其操控的虚开团伙通过设立跨区域、多层级的开票企业,企图以纷繁复杂的业务流、发票流躲避税务部门的执法监管。
从本案中可以看出,上海税务局利用金税三期系统强大的数据分析能力和“智能稽查”系统的上线运行,结合增值税税收优惠政策的申报、开票特点,有针对性地进行了指标设定和数据分析,通过多维度的数据筛查,彻底厘清了虚开企业架构和开票层级。
同时,循线深挖,对下游受票企业的留抵退税情况进行了全量扫描。通过证据固定,最终联合市公安经侦部门实现了对上游虚开企业和下游受票企业全链条打击。
“所谓税筹专家”,害人不浅!
网友评价亮了!
针对“所谓税筹专家”筹划避税,网友评价亮了:
税筹只是合理合法的帮企业不多交税,节税,并不是让某些“所谓的税筹专家”钻国家的空子,偷税漏税,甚至逃税。
去年薇娅因偷漏税被封,就是活生生的例子:其违法事实就是在所谓的税收洼地园区注册个独企业,将个人劳务报酬所得转换为企业经营所得进行虚假申报,偷逃税款。补税、滞纳金加罚款超13亿!其丈夫在网上喊话爆出内幕都是“所谓税筹专家惹得祸”。
税务总局发话:严查涉税中介!
国家税务总局、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三部门联合发布最新公告:
针对近期涉税中介领域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严整治涉税中介等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涉税服务虚假宣传、歪曲解读税收政策等信息。
1、涉税中介通过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以对避税效果作出保证性承诺为噱头招揽业务,以利用注册“空壳”企业、伪造享受税收优惠资质等方式,帮助纳税人偷逃税款或骗取享受税收优惠为目的,违规提供税收策划服务的问题。
2、涉税中介通过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发布涉税服务虚假宣传及广告信息,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损害委托人利益的问题。
3、涉税中介通过各类自媒体、互联网平台发布不实信息,歪曲解读税收政策,扰乱正常税收秩序的问题。
“加强涉税中介监管是今年工作重点”
”纳税服务处副处长张晓妮表示,将通过建立信用积分公示机制,将涉税中介纳入行政管理,每年进行信用评价,帮助纳税人降低选择不良中介的风险。目前正在探索试点“行业化+专业化”管理机制,由税源管理部门对涉税中介机构实施监管,提升监管专业性和集中性,对信息安全实行企业“黑名单”管理!
4、大数据+金税四期
企业这9种情形,不要再有了!
提醒大家注意:从今天开始,以下9种情形,要小心了。
01 发票重复入账抵税
有些企业认为,现在都是电子发票,我重复打印入账抵税,也没关系,反正税务局查的话也查不出来,你这样想,我只能呵呵。
现金税四期+全国统一的电子发票服务平台的到来,发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已经解决,你的数据是多少,税务局可能比你还清楚。
02 企业发票大量为个人抬头
如果不是直接对接消费者的企业,却长期开具大量的个人抬头的发票;存在着大量个人抬头发票报销入账;不用多说这些统统都是稽查的重点!
03 发票增量、增额异常
实际经营与开票量严重不符;与同行业相比变动异常等等。
04 频繁作废发票,大部分发票顶额开具
发票频繁作废;存在大量跨月红冲发票;发票开具金额满额度明显偏高异常等等。
05 费用发票异常
加油费、差旅费、会务费、咨询费、服务费、培训费等发票异常,与经营情况严重不符。
06 开具的发票内容与实际不符
企业卖的是钢材,开具却是家具;卖货是10个,开票却是20个;应该开给A公司抬头却是B公司等等,以后这种行为不要再有了。
07 买发票
有些企业一缺成本费用,就想到了买发票,殊不知,你省的那点税,还不够罚款的。且买发票属于虚开发票,搞不好还会背上刑事责任。即使你走了账,签订了合同,货物流却没办法一致,一查一个准。
08 对开发票、环开发票
对开、环开发票,说白了,就是基于没有真实业务的情况下,我给你开,你给我开或者再加个第三方。虽然它们都是闭环抵扣,最终未少缴税,但递延了纳税,行政法上还是会按虚开发票处理。
09 到处找发票抵税
有些企业为了少缴税,还真是把“避税”用到极致。
比如:员工工资7000元,其中2000元必须拿票来领工资,长期以往,你公司的费用不会异常吗?
来源:上海国家会计学院远程教育网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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