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办假证被抓,为自救却妄图推卸责任虚构主犯,检察官细查案情,击破其编造的谎言。近日,山西省泽州县检察院以瞿某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对其提起公诉。
2022年9月,公安机关接到群众举报称“瞿某某在晋城市区长期办假证”,公安机关在其出租屋内将其抓获,同时,在房屋内发现压膜机、裁剪机等工具设备、各类假章2634枚、各种空白证件及封皮4386本。后公安机关以瞿某某涉嫌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对其刑事拘留,并移送泽州县检察院审查逮捕。
在提讯时,瞿某某始终不承认自己伪造证件的犯罪事实,其声称自己只是一个联络人,真正伪造证件的人为邵某,自己只是负责为购买假证的人送证件等“跑腿”工作,邵某已在案发之前回了老家。然而邵某究竟是谁?为何没有其存在过的任何痕迹?瞿某某是否在说谎?
检察机关围绕“瞿某某银行、微信等交易记录、通话记录、个人情况”“租住房屋房东及邻居的证言”“购买假证件人员及相关事实”“印章、证件等的鉴定意见及相关单位出具的说明”“核查邵某身份”等方面内容,共计向公安机关提出12条补证意见。经过对扣押的瞿某某手机中已经删除的微信聊天记录、照片等证据进行技术复原,检察机关以此为突破口,经过大量补证工作,证据链条逐渐清晰。
经审查,公安机关在瞿某某出租屋内查获的行驶证等证件、印章,与购买人的证言、辨认笔录、瞿某某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鉴定意见等证据相互印证,可以证实瞿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伪造公司印章的犯罪行为。在对“主犯”邵某的核查方面,瞿某某租住房屋房东称,该房屋一直都是瞿某某在对接和出钱;房东与周围邻居都证实并未见过有其他人进出该房屋;另购买人也全部是与瞿某某进行联系,显而易见,诸多线索都无法证实邵某的真实身份。
检察官再次提讯瞿某某时,其仍一口咬定邵某就是本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针对该情形,检察官早有应对。围绕“邵某回老家的前提下为何瞿某某还能收钱承诺次日交货”等全案事实证据中的矛盾点与其进行对质,并以此为突破口,按照拟定的讯问策略,将全案事实证据一一与瞿某某进行核实。在大量证据之下,瞿某某最终认罪认罚。
来源:正义网(通讯员 上官榆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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