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办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其中提出,切实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22年10月底前组织开展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执法专项行动。加强和改进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依法查处恶意补贴、低价倾销、设置不合理交易条件等行为,严厉打击“搭便车”“蹭流量”等仿冒混淆行为,严格规范滞压占用经营者保证金、交易款等行为。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主办单位:企业廉洁合规研究基地
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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