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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斥为三个“典型” 张华宇一审获刑12年半

发布时间 : 2023-08-15 浏览量 : 979

近日,山东省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行长张华宇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案公开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张华宇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十万元;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判处被告人张华宇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三十万元;查封、扣押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没收,上缴国库,不足部分继续追缴。

 

官方简历显示,张华宇出生于195810月,20012月调入中国光大银行,历任中国光大银行总行营业部党委书记、主任,总行党委委员、行长助理等职。

 

20073月开始,张华宇历任中国光大银行党委委员、副行长,光大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184月,他任中国光大银行党委副书记、副行长等职。

 

20189月,即将满60岁的张华宇辞职。此时距离他退休仅差一个月,如此举动,堪称反常。

 

202214日,张华宇涉嫌严重违法被查,当年7月被开除党籍。

 

经查,张华宇严重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审查;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接受豪华旅游和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高档宴请;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违规安排儿子、女婿、弟弟等亲属及关系人子女数十人到光大系统工作,为多人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损害光大系统政治生态;严重违反廉洁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特定关系人谋取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违规参与民间借贷;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力为他人在融资贷款、人事安排等方面谋利,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通报称,张华宇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置党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生活腐化堕落,追求低级趣味;在职时为有关企业谋取利益,退休前夕辞职,辞职后在与原任职务有业务关联的企业领高薪,是“提前筑巢”“逃逸式辞职”腐败的典型,是权力与资本相互勾连、疯狂逐利的典型,亦是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甘于被围猎的典型。张华宇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

 

中纪委通报中措辞罕见,斥其为三个“典型”——是“提前筑巢”“逃逸式辞职”腐败的典型,是权力与资本相互勾连、疯狂逐利的典型,亦是由风及腐、风腐一体、甘于被围猎的典型。

 

通报还指出,张华宇利用职权违规安排儿子、女婿、弟弟等亲属及关系人子女数十人到光大系统工作,为多人在职务晋升、工作调动等方面谋取利益,损害光大系统政治生态。

 

值得一提的是,张华宇的老领导、曾任光大集团董事长的李晓鹏、唐双宁,已分别于今年4月、7月落马。

 

在公开宣判中,菏泽中院经审理查明:20012月至20219月,被告人张华宇利用担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党组书记、主任、光大银行党委委员、副书记、副行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协调贷款、业务拓展、就业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73.6271万元。

 

20191月至202111月,被告人张华宇利用原担任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行长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相关单位或个人在协调贷款、公司信用评级调整、就业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有关单位或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691.9536万元。

 

菏泽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华宇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被告人张华宇离职后,利用原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被告人张华宇犯数罪,应予并罚。鉴于其受贿罪具有坦白情节,利用影响力受贿罪构成自首,且自愿认罪、认罚,大部分赃款赃物已退缴,具有法定、酌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搜索发现,2022年以来,在被查官员的通报中屡屡提及“逃逸式辞职”。

 

所谓“逃逸式辞职”是指一些党员干部以为离任后可以万事大吉、既往不咎,抱着“猛捞一把就辞职”“见好就收”的侥幸心理,妄图通过提前退休(辞职)的方式,逃避党纪国法的查处。

 

综合近年来查处的案例来看,“逃逸式”贪腐的套路很多。有的干部在任时违纪违法,妄图通过提前退休、辞职转岗逃避惩罚,“一走了之”以为能“安全着陆”;有的搞起了“期权”交易,在位不收离职收,在岗不收转岗收,在任时“两袖清风”却在离任后“盆满钵满”;有的甚至提前就做好打算,在任期间利用职权影响力为自己铺好“后路”,约定好自己离任后获取利益的形式,大搞“权钱交易”以图能在离任后延续“权力余温”。

 

今年223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上刊出一篇题为《坚决打赢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的文章。文中明确要加大对“提前筑巢”“逃逸式辞职”等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的查处力度,坚决斩断权力与资本的勾连纽带,在金融、央企领域形成惩治腐败的有力震慑。

 

来源:法治复兴号

主管单位:中国反腐败司法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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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支持:湘潭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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