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通报8起省管企业靠企吃企问题典型案例,其中湖南稀土金属材料研究院党委原副书记、院长樊玉川插手干预项目招投标问题值得关注。通报指出其在未按相关规定到上级行政部门备案、未聘请专业招标代理机构的情况下,违规决定采用邀请招标方式招标,招标过程中通过直接授意和打招呼方式使得利益关系人吴某通过借用资质围标方式中标该项目。
邀请招标有严格的限定条件和适用范围,但上述案例中,则明显违反相关程序,以邀请招标取代公开招标,通过“特殊关照”的方式,限制、排斥其他企业参与投标。梳理通报案例发现,这类问题不止一例: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原副主任张志桥利用职务便利在多个政府采购项目上,向特定供应商、采购代理人私下透露招投标信息或授意修改投标文件等内容,以帮助他们中标;陕西省宝鸡市渭滨区卫生健康局原党组书记、局长朱宏军不履行招投标程序,采取打招呼等手段直接指定或帮助相关人员承揽项目……招投标程序事关工程项目建设质量和公平公开的市场秩序,岂能用“特殊关照”的形式进行?
以邀请招标为名行虚假招标之实是一种典型的“私人订制”“量体裁衣”,填满的是害群之马的腰包,掏空的却是社会的公平正义。在这种“量体裁衣”式招投标中,投标人不是靠资质、实力而是靠关系、行贿拿工程,靠行贿获得工程的人,必然将贿赂出去的钱当作成本,更有甚者,拿到工程后层层转包分包、层层抽利,真正用到工程建设上的资金大打折扣,以次充好、偷工减料,严重影响工程质量,这不仅严重损害群众的切身利益,久而久之会形成劣币驱逐良币的负面效应,严重影响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工程阳光”才能铸就“阳光工程”。能不能消除招投标领域腐败,直接关系政治生态。防治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招投标,要健全和完善招投标制度体系,规范招投标运行机制,充分运用科技化信息化手段,及时公开发布招投标信息,增强招投标管理透明度,防止暗箱操作。同时,纪检监察机关要打好严厉惩治、健全制度、教育引导组合拳,务实行动、久久为功,切实织密监督网。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杨栋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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