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收集银行卡4912张,8人获刑一年半到七年不等
接到两个境外电话后
他认为碰到了“千载难逢的机会”
为了获取高额回报
他组建起一个收集银行卡的团队
这伙人竟为境外诈骗团伙收集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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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犯罪分子提供银行卡,就等于给电信网络诈骗“输血供粮”。近年来,司法机关持续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上游黑灰产业链的打击力度,大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帮凶”受到法律的制裁。然而,荣某等人面对“大额回报”的诱惑,不惜以身试法,甘做犯罪分子的“马前卒”,不到四个月的时间,帮助境外诈骗团伙收集银行卡4912张。
经河南省栾川县检察院提起公诉,5月11日,法院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诈骗罪分别判处荣某、资某有期徒刑七年和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各并处罚金14万元和10万元;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分别判处从犯陈某、阮某、黄某、路某、王某、王某某等6人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各并处罚金2万元至5万元;8人违法所得全部予以追缴,作案所用手机和电脑全部予以没收。
为了高额回报决定拼一把
2022年3月的一天晚上,正在休息的荣某被手机铃声吵醒。他接通了电话,对方自称是爱国华侨杜某,在境外拥有2800亿元的巨额资产,想以“精准扶贫”的方式回报国内群众,但需要荣某组建收卡团队,收集大量银行卡,同时提供该银行卡的密码、卡主身份证号码以及电话号码,他们通过这些银行卡将财产分配给群众,事成之后会给卡主每人270万元。
面对利益诱惑,荣某有些迟疑,不敢相信有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好事,同时看到身边有人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抓,他也有所畏惧。
两天后的深夜,荣某的手机再次响起,他一看是境外来电,没有犹豫,接通了电话。这次来电的人自称是境外商人周某,说自己拥有68亿元资产,想以爱心救助的形式将资产分配给国内群众,但受益群众需要缴纳80元办理“四证”(资金来源证、财产使用证、完税证、保险费证),要求荣某组建团队收费办证,事成之后,每个团队的队长可得270万元、副队长可得250万元、队员可得200万元。
虽然知道这样做可能触犯法律,但面对高额回报,荣某认为这是“千载难逢的机会”,值得拼一把,于是他开始组建收卡及收费团队。
编造谎言发展会员
决定“干一番大事”的荣某,立马将此事告知了情人资某,两人一拍即合,开始商量如何运作。荣某又想到了自己的酒友陈某,在一次酒足饭饱后,荣某向陈某说了自己的计划,让其帮助招人,陈某欣然答应。陈某先后联系黄某、王某等人,几人又陆续招募路某、王某某、赵某(另案处理)等人。就这样,按荣某设想的收卡、收费团队初步形成。
为了吸引更多人提供银行卡,在荣某的指使下,陈某、黄某等人组建了17个线上聊天交流群,虚构“境外爱国游子对家乡人民爱心捐赠,需要收集大量银行卡提供至国外,他们通过这些银行卡将捐赠款返回国内”的事实,并用所谓的相关红头文件在群中宣讲,承诺事后可以获取巨额回报,骗取进群成员邮寄银行卡和缴纳“四证”费用。
因聊天交流群多次被查封,为逃避公安机关打击,荣某又指使团伙成员下载线上视频会议App,以召开网络视频会议的形式继续发展扩充会员,并借宗教进行宣讲,宣称寄卡就能够获得神灵福报。
在荣某等人的大肆渲染下,他们发展的会员越来越多,最多时达到1万余人。在返利和福报的诱惑下,会员们陆续将自己的银行卡邮寄给他们,有的还缴纳了办理“四证”的费用。
挖空心思逃避监管
为了防止被相关监管部门发现,荣某制定了收卡、收费工作流程,要求各团队严格执行。
根据荣某制定的流程,各团队负责人将银行卡信息模板、收件地址、收款二维码发送到群中,要求群内会员按照信息模板将自己的银行卡信息数据上报到群里,然后将银行卡邮寄到指定的地址,同时通过收款二维码收取办理“四证”费用。此外,他们还指使寄卡人将银行卡藏匿在茶叶等包裹中予以邮寄。在收取办理“四证”的费用时,他们让会员将支付的费用备注为41元、81元、161元等不同数额的“服装费”。
按照荣某的设计,该团伙实行团队化分级管理,各团队长负责收集自己团队会员的银行卡,并将银行卡统一邮寄给陈某、黄某,收取的办证费用也统一转至陈某、黄某提供的银行账户。陈某、黄某汇总下线邮寄的银行卡,然后统一上交给荣某、资某,收取的费用则转入荣某指定的银行账户中。
荣某、资某收到各团队邮寄的银行卡后,与上线联系,上线指使阮某从广西先后5次驾车到云南昆明荣某处,共取走银行卡4912张,再分别将卡运送到广东徐闻县、潮州市和广西柳州市等地交予上线,阮某从中获利8万元。
2022年5月15日,家住栾川县城关镇的张某,因在网上贷款被骗3万元到公安机关报案。经查,张某的被骗款分别被转入了李某、冯某、田某的银行卡中,公安机关立即对三人进行传唤。到案后,三人均表示“将卡寄给了别人”。6月10日,栾川县公安局以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提请检察机关对李某、冯某、田某批准逮捕。
办理该案时,检察官发现李某、冯某、田某的银行卡都寄到了云南昆明的同一个地址,认为很有可能存在一个庞大的收卡团伙,建议公安机关继续侦查。栾川县公安局展开侦查后将以荣某为首的收卡团伙挖了出来。2022年7月,荣某、资某、陈某、阮某、黄某、路某、王某、王某某等8人相继被抓捕到案。
警方对荣某等人使用过的电脑和手机依法进行查扣,并提取了里面储存的相关数据。经统计显示,2022年3月至7月,该团伙共从全国各地收集银行卡4912张,收取办理“四证”费用72.16万元,其中1065张银行卡涉及刷单、贷款等类型的网络电信诈骗案件,涉案金额达1970万元。
荣某等人到案后,栾川县检察院第一时间依法提前介入,引导侦查。2022年12月28日,公安机关将此案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在审查起诉阶段,8名犯罪嫌疑人均认罪认罚。今年4月28日,栾川县检察院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和诈骗罪对荣某、资某提起公诉;以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对陈某、阮某、黄某、路某、王某、王某某6人提起公诉。
来源:检察日报·明镜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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